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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辣椒 - 

情人一词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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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9 20:5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反对那种抱有性玩弄的“情人”关系,更厌恶权色交易,钱色交易的苟且。这样的交易和相对稳定的包一个婊子没什么区别吧!

说得好!

"情"并不等于"性",只有在"情"的前提下的"性"才会带给你真正的"性福".

闲来转转 乐也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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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9 21: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辣椒在2005-1-29 13:42:33的发言:

要说情人问题,应该先给情人下个定义。情人这个概念在中国和外国是不同的。国外的情人概念我不太了解,似乎是有情的男女就叫情人了。譬如,双方是恋爱关系,你能说他们不是情人?到了中国,情人一词有点变味了,就像小姐一词也变了味一样。似乎把婚外有了性关系的男女称作情人关系,互为情人。所以情人节在中国,似乎带了点贼腥味。

我不笼统的反对已婚男女有情人。男人残害妻子,妻子有了情人,很合情合理;包办婚姻,婚姻的一方有了情人,也情有可原;一方性无能,由于婚姻的复杂不能离异,对方有了情人也在情理之中。甚至夫妻情感的淡漠而使一方有了情人也在所难免。我反对那种抱有性玩弄的“情人”关系,更厌恶权色交易,钱色交易的苟且。这样的交易和相对稳定的包一个婊子没什么区别吧!

来五十有个感觉,五十的人不但风格多样,口味也不同。象今天这位女士就提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我觉得很值得谈谈我的看法。

从文章上看,你对情人并不赞成。你看,首先你给情人下的定义就有武断的地方。外国人的情人按照你的说法是“有情的男女就是情人”你对中国情人的定义是:“把婚外有了性关系的男女称做情人”。不知道这是你的了解,还是你从什么地方得来的结论?这好象是你自己的理解,因为你不肯定,两条都用了“似乎”这样的模糊词汇,看来你心里也没底。

既然是自己是了解,就难免出错,所以我说你武断。情人节,圣诞节都是外来的东西。不是中国的土产。特别是情人节只是现在才普遍起来,而且多是年轻人是事。情人者,有情人是也!这就是情人的含义,而且不分中外,这是她的原旨。当然,对你在后来对情人的看法就更不敢苟同了。

在你的眼里,中国的情人是:“把婚外有了性关系的男女称做情人”,这样的情人当然就不受你的认可,偷偷摸摸自然是有“贼腥味”的。所以你认为,中国的情人不外乎这样的四种人,或者是四种情况:“男人残害妻子、父母包办婚姻、男人性无能、夫妻感情淡漠而使一放有了情人”在你看来情人要是不具备这四个条件,就不能做情人。

那么由于你的定位,你做出下面的结论也就不奇怪了:“性玩弄、权色交易、钱色交易。”前四条是情人的条件,后三条是情人的内容。难怪你觉得中国的情人节有腥膻味。既然是这样,情人被你类归到相对稳定的包个婊子。一个流传了那么多年的,甚至引发了许多美好的故事的节日,就在你的勘视下,成了腥膻的恶魔,成了罪恶的根源。不知道你从什么地方来的这股力量,这样的厌恶,所以我说,你不觉得你对情人和情人节的看法武断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9 21:25: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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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9 21: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水边的丘陵在2005-1-29 19:32:12的发言: 好一个辣椒,你的观点我赞同!
这也是五十的特点:无论是什么,总是一片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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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0 00: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抒己见,我也来说说:情人顾名思义,有情人是也,但在现实中我国的社会风气把情人给扭曲啦!真对现实中的情况,辣妹子辣的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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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0 00: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锦香冷好酷,又是一篇檄文,象是讨伐辣椒的,可洒的也是一堆辣椒面呵。哈哈 。

情人一词从字面上讲是有情之人。现在的国人顺便把性加了进去。

情和性从字面上讲是两码事,现在的国人‘因陋就简’的将其结合了。

于是中国的‘情人’和外国的‘情人’就不接轨了。

=========================================================

如果我们都能以坦荡的襟怀面对生活面对人际交往,从主观上不要把情和性绞到一起,那麽情人一词就没啥可探讨的了。---摘自‘纸上谈兵’----‘陋室斋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30 1:51:42编辑过]
往事如流星,滑过亦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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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0 00: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楼主的观点,我也不能苟同。其实,在我们社会中那种一夜情的“情人”很多,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认同这种的“情人”。从字面上来说,有情的人才称作情人,这才是真正的情人。情人即也是爱人,国外是这样等同的。中国虽然不是这种说法,在每个不同的人产生的不同的感情中,虽然各人的认识差异很大,但大家也认同有情的人是情人的说法。我认为,情人不应该是贬义词。婊子不属于情人,绝对不是,仅把婚外情作为情人也不妥当,那只是人们强加上的词,至于有性关系就算作情人,更加离谱了。要说给情人定义的话,“有情的人即为情人”是最合乎文字规范和理性思维的。
以诚待人,以信处世!   广交新朋友,深交老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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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0 01: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觉得都说得有道理呢,这个锦香冷分析的头头是道,不得不令人折服。

和陋室一样欣赏锦香冷那近乎冷酷的外表,冷艳不俗。文笔如名。

事能知足心常乐,人到无求品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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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0 09:3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凌空舒展在2005-1-30 0:59:34的发言: 对楼主的观点,我也不能苟同。其实,在我们社会中那种一夜情的“情人”很多,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认同这种的“情人”。从字面上来说,有情的人才称作情人,这才是真正的情人。情人即也是爱人,国外是这样等同的。中国虽然不是这种说法,在每个不同的人产生的不同的感情中,虽然各人的认识差异很大,但大家也认同有情的人是情人的说法。我认为,情人不应该是贬义词。婊子不属于情人,绝对不是,仅把婚外情作为情人也不妥当,那只是人们强加上的词,至于有性关系就算作情人,更加离谱了。要说给情人定义的话,“有情的人即为情人”是最合乎文字规范和理性思维的。
把婊子和情人等同起来,无论怎么说也是极端的武断。“有情人既为情人是合乎文字的规范和理性的思维”它是一种人文现象,是人与人交流的方式和产物,因为普遍所以高尚。至于在中国变成了什么味,在什么人哪变了味,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例外和普遍等同的做法,是求全责备,应该说是狭隘的,片面的,这样的看问题导致了极端的结论也就是必然的。在这里我不是为了情人和辣椒争论,我只是想,什么时候我们看一个问题的时候,多一些客观,少一些片面。多一些宽容,少一些狭隘,多一些依据,少一些武断,多一些相对,少一些绝对的东西,这样就容易在许多方面达到共识,就能减少隔阂。在这样的前提下,即便是对某些问题有不同的看法,争论,不但不会造成矛盾,相反的这倒是成为沟通的捷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30 9:41: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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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0 10: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辣椒在2005-1-29 13:42:33的发言:

要说情人问题,应该先给情人下个定义。情人这个概念在中国和外国是不同的国外的情人概念我不太了解,似乎是有情的男女就叫情人了。譬如,双方是恋爱关系,你能说他们不是情人?到了中国,情人一词有点变味了,就像小姐一词也变了味一样。似乎把婚外有了性关系的男女称作情人关系,互为情人。所以情人节在中国,似乎带了点贼腥味。

我不笼统的反对已婚男女有情人。男人残害妻子,妻子有了情人,很合情合理;包办婚姻,婚姻的一方有了情人,也情有可原;一方性无能,由于婚姻的复杂不能离异,对方有了情人也在情理之中。甚至夫妻情感的淡漠而使一方有了情人也在所难免。我反对那种抱有性玩弄的“情人”关系,更厌恶权色交易,钱色交易的苟且。这样的交易和相对稳定的包一个婊子没什么区别吧!

首先,谢谢冷朋友的跟帖和其他朋友的关注!讨论是好事,挨拍比没人理好!

好了,当我把上边的关键词语用其它颜色标出来的时候,我终于松了口气。

有的朋友置疑了,说我的情人概念不对,大意是说“有情人就是情人”。我们说的矛盾吗?我首先强调了中国和外国的不同;说明了外国的情人的意思,也说了中国的变味。我们是在强调了中国变了味的“情人”的前提下来讨论中国的“情人”问题的。这一点没有争议吧?

再说中国的“情人概念”。这里有个约定俗成的问题。你在国人面前说话,在国人眼皮底下生活,你就要承认这个现实,就像马路边的污水,你非要说那和外国清澈的小河一样,我们就没有说活的基础了。请问持异议者:谁偌不承认国人对“情人”一词这样的狭隘理解了,你就拉个陌生的异性朋友到自己的沙龙做个介绍,说那位是自己的情人,你看看大家的反应是什么?或者各位自己也扪心自问:如果你听到谁谁有个情人,你的思维第一反应是什么?想到女(男)朋友?想到了妻子(丈夫)?还是想到了什么?这种潜意识是回避的了吗???

最后一段,我把情人写成了“情人”,那是挂了引号的情人,持异议者忽略了?我甚至不屑的把那些龌龊事已经写成了“苟且”,当然也是和真正的“情”区别开的。还有什么不明白吗?

我就是粉身碎骨,也要辣你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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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0 10: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锦香冷在2005-1-30 9:39:49的发言: 把婊子和情人等同起来,无论怎么说也是极端的武断

请问冷朋友,你的这个论断是不是也很武断呢?

我就是粉身碎骨,也要辣你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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