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 与贼共舞
年底了,小偷开始猖狂活动。所谓猖狂,就是,如我之般不敢“惹事”的,看小偷行窃,却莫不做声。
几天前,我遭遇一客户,要求租房,看房完毕后,他跟我说,他没有身份证且直接告之我,他是个贼。我开始害怕,连摸了摸我口袋里的新手机,还好,没丢。我开始不敢主动搭讪他,我只是快步与他走回到公司。
我把这一情况汇报给店长,店长很干脆地告诉我,推掉!之后的几天,他总是打电话过来询问,有没有找到合适的?回答,年底房屋吃紧,暂时没有!再后来,也就再没有他的动静。在我看来,他应该知晓我们在回避他。
与同事闲扯,若是把房租给他,他会把房间里的东西搬空吗?同事说,不会,所谓兔子不吃窝边草。那么我们为什么不租给他?万一遇见巡查,被逮着了,你觉得你不会有麻烦吗?房主不要来跟你讨个说法?话音落后,我开始郁闷。
好像今天早上骑单车上班,拥挤的车群中,就有目睹小偷尾随他人单车后行窃的全过程。当行窃完毕后,小偷离开现场,就听见有人喊那位混然不知已经被偷的男子...呵,这就是现在人的人性,在事情发生之时,众目睽睽之下,无一人出来呵斥制止,却在事发之后,做了一回善良的良民。
包括我自己,也灭绝了应有的正直!悲哀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