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格律体新诗的无限可操作性
行文至此,格律体新诗是“无限可操作性”已经呼之欲出了。
其实,这既是闻一多先生当年的构想,也是他的理念。他已经提出“相体裁衣”论了:新诗的格式是根据内容的精神制造成的,是“层出不穷”的。只不过因为那时还没有充分的实践经验,所以他不能把蓝图勾画得那么具体而已。事实上,新月派诗人们已经在节式上下了许多功夫,尤其是朱湘,有意识地进行了多种试验。他们的主要问题是在节奏上没有完全过关。包括闻氏在内。像整齐式《死水》、参差式《摇篮曲》那样,堪称典范的作品不多。至于复合式,应该说还没有认识及此。
往后,何其芳掀起了格律体新诗的第二个高潮。他在强调每行顿数相等的前提下,也曾指出:“在短诗里面,或者在长诗的局部范围内,顿数也可以有变化。只是这种变化应该是有规律的。”但是他显然是以整齐式的格律体为主,所以语焉不详,更没有详尽的论述。
对于参差式格律体新诗的足够认识,应该是自邹绛编选《中国现代格律诗选》开始。而这是格律体新诗体式的无限性的保证。其后,陶宝玺的《新诗大千》(安徽文艺出版社,1994)也注意到“双节式对称体”、“多节奏单元组合式”等样式的存在,但是分类过于零碎,没有提高到规律的高度来认识。
如前所述,是在明确格律体新诗三大类别,分别为之命名,并且试图肯定几种固定诗体的基础上,才奠定了它的无限可操作性的理论基础,又为不少世人的实践所印证。例如黄淮在继九言体的试验之后,又进行了一诗一式的“自律体”的创作实践,并且取得了一定成绩。目下,“东方诗风”论坛的诗人们每天都在以自己创造性的努力,遵照格律体新诗的产生规范,创作出新的作品,新的体式。
现在,我们用不着征引诗例,只要稍许发挥想象,就可以从三大类格律体新诗来看看其体式的无限的可能性:
一、整齐式:
其行式可以从1顿-6顿(现在甚至独顿体作品都已经产生,更别提二顿体了);
其节式可以从2行-N行(当然也有独节体);
同一首诗里,甚至同一节诗里,可以安排不同顿数的诗行的整齐式组合;
同一首诗里,也可以安排同顿数诗行的不同节式的组合。
——想想,就是整齐式的格律体新诗可能产生的体式也应该是难以穷尽的。
二、参差式:
只要认可“基准诗节”的模式的无数种可能性,那么,“无限可操作性”的结论就是不容质疑的。
三、复合式:
加上复合式的格律体新诗,难道其体式不是如同夏夜的繁星,怎么也无法数清吗?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还没有把多姿多彩的韵式带来的变化考虑在内;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上节论述的绝句、八行诗、十四行诗三种固定诗体,在体式上并不单一,同样是丰富多彩,可以由诗人们在格律规范的“镣铐”里,充分挥洒才情,“自由”创造的。
结语
关于格律体新诗的话题,到这里可以告一段落了。不妨对上文作一个小结:
与新诗几乎同龄的格律体新诗,虽然饱经磨难,备受挫折,至今似乎仍在“运交华盖”,但是,经过几代诗人和理论家不绝如缕的艰苦努力,如今已经初见成效,具备雏形,为日后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格律体新诗的进一步发展,是克服当前新诗散文化,即极端“自由化”,使新诗回归民族传统的需要,也是满足我们这样一个诗国的子民对于诗的审美需求的必由之路。
在这里,我们对今后中国诗歌的格局作一个预测:
从是否遵照一定格律规范来划分,可以分为自由诗和格律诗两大类。当然,目前这样仅仅以分行为其文体标志的自由诗是必须经过改善的。而格律诗则包括格律体新诗、民歌体诗和当代诗词。而在新诗内部,有一个比较广阔的中间地带,即半格律诗或半自由诗。那些有着明显格律倾向,少数地方因为表达的需要而突破了格律规范的作品,可以称之为“准格律诗”。果如此则幸甚,诗歌世界的生态就正常、健康了。
当然,如果按照是否入乐来划分,那些入乐的作品便是“歌诗”,其余的,绝大部分应属可以朗诵、能够诉诸听觉的“诵诗”,个别不能听,只能看的诗,就叫“默诗”吧(应该有一个附加条件,就是确有艺术价值)。
在刚刚过去的2005年,沉寂了许久的格律体新诗又掀起了一个小小的高潮。好象约好了似的,两个反映了近百年格律体新诗已有成就的大规模选本相继问世,这就是程文、程雪峰编著的以样式编排的〈中国现代格律诗大观〉和黄淮、周仲器、丁元、思宇按作者编选的〈中国新格律诗选〉。而“东方诗风”论坛又恰好赶趟儿,推出了展示格律体新诗最新创作和研究成果的〈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这无疑是预示了格律体新诗在新的世纪里取得进一步发展的佳兆。
时间将会证明,历史将做出结论:随着格律体新诗的成长与这种诗体的最终确立,我国源远流长的格律诗传统必将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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