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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关于格律体新诗(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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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0 23: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新诗诗体重建.格律体新诗》(西南大学科研课题)

提纲

一、小引(诗国“少数民族”地位;恶劣的生态环境;创作、研究、译诗的合力;平仄暂付阙如)

二、对诗体名称和有关术语(顿、行、节)的选择

三、格律体新诗存在的理由

1、音乐性是诗歌与生俱来的特性

2、规则的意义

3、限制与自由的关系

4、民族的创作与欣赏基因

四、格律体新诗的节奏

1、顿的划分

2、顿的组合

3、行与跨行

4、节式

五、格律体新诗的三大类型

1、整齐式

2、参差式

3、复合式

六、格律体新诗的韵律(非韵化批评;韵部;韵式)

七、格律体新诗的无限可操作性

1、量体裁衣的一诗一式

2、固定诗体的可能性(十四行;八行体;六行体;新绝句)

八、格律体新诗的现状与前景

X 格律体新诗

格律体新诗,虽然其产生的时间起码可以上溯到20世纪20年代,但是至今在诗歌界还没有广为人知,甚至遭到种种误解,受到排斥与否认蒙受种种不白之冤(1)。新月派虽已“落实政策”,恢复名誉,其作品重新得以流传,受到重视,得到喜爱,但是却很少有人知道这是新诗史上唯一的曾经风靡诗坛的“格律诗派”(由朱自清在《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中命名)。把自由诗等同于新诗的,大有人在。废名有一篇文章干脆把题目就叫《新诗应该是自由诗》(写于19439月,《文学集刊》第一期)!长期以来,每行字数相等,诗行整齐的诗篇被贻“豆腐干”之讥,而对于新诗形式的研究与追求则蒙“形式主义”之诟。在新诗的国度,自由诗就好比主流民族,而格律诗就是受歧视的少数民族。她的创作者与研究者,如今就简直是一些不合时宜的诗坛“持不同诗见者”。

90年来,经过几代诗人、理论家以及致力于把外国格律诗译为汉语格律诗的翻译家(2)们的不绝如缕、艰苦卓绝的努力,而今,她的存在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值得庆幸的是,这一存在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的关注与重视。吕进就把“建立现代格律诗”列为新诗“起衰救弊”的三大要务之一。今天,我们研究新诗的诗体重建问题,格律体新诗已经成为其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论题。

格律体新诗遭到不应有的冷遇的原因十分复杂,我们暂且不加详论。一个比较一致的观点是,她还没有成熟,或曰成型。其实,如中国古代近体诗那样的“成型”固然还差得很远,在一些大的问题上,应该说已经取得了共识,而且也产生了一些优秀的堪称典范的作品,丝毫不亚于自由诗中的翘楚。只是由于长期以来,格律体新诗处于备受压抑的状态,人们视而不见罢了。

在创作和研究已有的基础上,本书对于格律体新诗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述,试图概括她的要素、模式与框架。

对于中国古代近体诗、词、曲十分讲究的平仄问题,因为使用的语言由文言到白话的巨大变化,在格律体新诗的创作与研究中,历来并不受到重视。王力学生曾经提出“可以考虑”(《中国格律诗的传统和现代格律诗问题》,《文学评论》1959年第3期),近年来,也有论者开始注意这一问题,尤其是孙则鸣先生对此有专文探讨(“东方诗风”诗歌论坛:WWW.DFSF.COM.CN)。鉴于实践难度较大,本书暂不涉及。

第一节 对诗体名称与有关术语的选择

为了论述的方便,首先对“格律体新诗”的名称和有关术语做出说明。

对于格律体新诗,历来有多种名称。1923年,陆志伟(1894-1970)就出于对新诗过度“自由”的不满,而进行自觉的格律试验了。他出版了诗集《渡河》,开始了格律体新诗的尝试。他的自序也是新诗理论的重要文献,以反潮流的精神说出了这句响当当的名言:“节奏千万不可少,押韵不是可怕的罪恶。”闻一多先生是格律体新诗创作和理论的奠基人,他发表与1926年的经典论文《诗的格律》闪烁着智慧的光辉,历80年之岁月,仍不失其理论价值。他们却都没有想到为与自由诗相对的一种新诗取一个“名字”。

此后,探讨新诗格律的文章也不算少,就现有资料来看,第一个提出“现代格律诗”概念的当属何其芳先生。这见于他那篇引起激烈争论的论文《关于现代格律诗》。其后,大家一般都沿用“现代格律诗”这一名称。后来,也有偶尔使用“白话新体诗”、“新格律诗”的,但是约定俗成,“现代格律诗”作为一个公认的术语已经有半个世纪之久。

自从有了“现代格律诗”这个名目以后,对它就有了种种解释。何其芳规定了两个起码的条,就是“每行顿数有规律和有规律地押韵”。有意思的是,自由诗大师艾青倒给格律诗作了“总的解释”:无论分行、分段,音节和压韵,都必须统一;假如有变化,也必须在一定的定格里进行。(《诗的形式问题》,《人民文学》1954.3)而当时,还没有“现代格律诗”的名称。这种解说与何其芳完全一致,而且更加具体,详细,得到了应是力主格律体的卞之琳的赞同。

那么,为什么要“标新立异”,另立名目呢?主要是考虑到在当前传统诗词已成复兴之势(3)的情况下,“现代格律诗”容易与当代诗词创作产生混淆。当今的诗词创作无疑也属于“现代格律诗”的范畴。同理,当代诗词在“新的作品”这个意义上,也是可以称为“新格律诗”的。而相对于旧体诗词而言,自由诗不也是“白话新体诗”吗?

而“新诗”早就是“白话诗”的意思,冠以“格律”二字,正好就是“格律体的白话诗”,不存在任何疑义、歧义。这就是本书采用“格律体新诗”概念的缘由。

其次,对于本书运用的格律体新诗理论中几个常用术语作出必要的解释:

顿:这是格律体新诗最小,也是最关键、最基本的节奏单位。最初,着眼于占用时间的长短,闻一多称之为“音尺”,后来孙大雨等先生又用了音组,音步等翻译的名称。叶公超在《论新诗》一文中使用了“停逗”和“顿逗”的说法(1937年《文学杂志》第一卷第五期)。虽然称谓各异,但是大体上意义无别。如果作更严格的区分,“音步”指实有的音节的组合,而“顿”是音步结束之后的停顿。在字面上是一实一虚,一有一无。不过,一则习惯了,二则简便些,便于称说,本书就使用“顿”的概念。实际上,这是“音步”与“顿歇”的合义。朱光潜先生成于1942年的《诗论》(重庆国民出版社初版)最初从中国古诗将“顿”的概念引入现代白话,得出它“很难产生有规律的节奏”的结论。陈本益教授在其《汉语诗歌的节奏》专著(台湾文津出版社,1994)中指出,是何其芳在《关于现代格律诗》中,“努力把顿的概念从古代诗扩展到新诗”。

至于“行”和“节”就比较简单。本书称“行”而不称“句”,是为了避免与语法中的“句”混为一谈。中国古诗如果分行排列,一行诗往往就是一句话(4),而在新诗,尤其是自由诗中,两行甚至更多行诗才构成“一句”,这称为“跨行”。因为跨行现象的出现比较频繁,所以我们谈诗的节奏规律,只能以“行”为大于“顿”的节奏单位。有规律地建行是形成一定格律的重要手段。

言“节”而不言“段”,则是为了与散文中的“段”划清界限。节与节之间的空行,表示比行距更大的空隙。应该明确的是,分节虽然也有节奏的功能,却是基于内容的组合,更多地属于篇章结构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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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0 23: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写诗了,谢谢老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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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0 23: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连载,置顶了,方便大家来学习。

谢谢诗酒先生。

你是月光我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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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 07: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节 格律体新诗存在的理由

花儿能够开放,有她的理由;树木能够成长,也有他的理由。格律体新诗之所以具有这样顽强的生命力,当然有她得以存活与发展的“硬道理”。对此,诗人们以作品发言,理论家们多有论述。

什么是诗的格律?就是诗在形式方面的一些必须遵守的规则。而最简单、最基本的格律,几乎是“与生俱来”的。这不能不追溯到诗的起源。朱光潜在《诗学》中论证:“诗歌与音乐、舞蹈是同源的,而且在最初是一种三位一体的混合艺术。”“而它们的共同命脉是节奏。”后来在发展中,三者逐渐成为独立的艺术门类。舞蹈是形体艺术,与诗距离较远;而音乐与诗歌虽然其载体不同,却都属于时间的艺术,所以他们的关系始终十分密切。这不但表现在古代许多诗篇是可以入乐的,现代歌曲是二者的结合,也表现在纯文字的诗也以音乐性为其鲜明的文体特点。说话也有节奏,否则就不能听懂;但是唱歌的节奏却要有一定的规律,以此区别于说话。同样,散文的语言也有节奏,否责就不能读懂;但是诗的节奏要和音乐一样,也要有一定的有规律,并以此区别与散文。而节奏正是诗的格律之核心,诗的音乐性的关键。

吕进把诗定义为:“诗是歌唱生活的最高语言艺术,它通常是诗人感情的直写。”(《新诗的创作与鉴赏》)而更早,朱光潜则把诗定义为“有音律的纯文学”,以别于有音律而不具诗质的《三字经》、《百家姓》之类与文学价值高却不讲音律的散文。两者都强调了诗的音乐性,这是很有见地的。

有一个普遍的误解,认为诗应该与音乐彻底决裂。戴望舒的《论诗零札》十七条开宗明义就以十分决断的语气说:“诗不能借重音乐,它应该去了音乐的成分。”(《望舒草》,1933,上海现代书局)如果望舒先生九泉有知,目前新诗的现状应该说达到了他的理想境界,使他感到欣慰。因为他所诟病的诗中一切音乐性的体现,在“自由化”倾向甚至超过了新诗婴幼时期的今日诗坛,已经很难找到了。

在这样的情势下,对于新诗,在音乐性问题上,正本清源乃是当务之急。浪子回头,痛改前非,才有出路。而努力使已具雏形的保持诗的音乐性的格律体新诗得以发展,使之正名去垢,登堂入室,扩大影响,对于复兴新诗,实现2004年首届华文诗学名家国际论坛提出的“新诗二次革命”的历史使命,不能不说,具有重大的意义。

“自由”惯了,惬意于信马由缰的诗人们,反感于格律,总是认为格律的束缚会桎梏他们诗意的抒发。早在80年前,闻一多在《诗的格律》开头就曾慨叹:“‘格律’两个字最近含着了一点坏的意思。”他引用的关于“戴着镣铐跳舞”的说法也曾屡遭讥评。时过这么久,这种情形不但没有改变,反而一如既往,甚至愈演愈烈,就更加令人慨叹了。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都是我们祖先发现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道理,简直是公理,是常识。难道惟独写诗就可以例外,可以不要“规”与“矩”,可以抛其“器”吗?“假如诗可以不要格律,做诗岂不比下棋、打球、打麻将还容易吗?难怪这年头儿的新诗‘比雨后的春笋还要多些’。”闻一多这话好象就是说的今天。其实,就是自由诗也要讲一定之规的,这就是本书为规范自由诗设立了一个专章的原因。只是,格律诗的“规矩”要多一些,严一些罢了。

从中国诗歌发展的历史来看,由四言到五言、七言,进而从齐言到杂言,都是对既有“规矩”不断突破的过程,然而也是新的“规矩”不断产生的过程,还是诗体不断丰富的过程。总结新诗发展的历程,只有对于传统诗歌形式的破坏,而缺乏自身的体式建设,亦即没有新的适合自己的格律的建设,是一条惨痛的教训。早在1923年,成仿吾眼见旧诗这“腐败了的宫殿”被推倒以后,却没有建起新的“诗的王宫”,而只见遍地野草,便为文进行《诗之防御战》。他把胡适、康白情、俞平伯、周作人等名噪一时的作手笔下的“野草”拔起来一一亮相,讥之为“文字的游戏”、“点名簿”,质问“这是什么东西”?(《创造周刊》,1923年第一号)毛泽东关于“新诗迄无成就”的不刊之论,许多人反感,听不进去。事实上,他只是针对新诗的形式建设而言,并不是全盘否定新诗。否则,他不会说“当然以新诗为主”了。

限制与自由的关系,可以说贯彻于一切艺术创作活动的始终。对某种具体限制的突破是可能的,也是允许的,但那只是暂时的,个别的,局部的,而限制是绝对的,总体的,永恒的。歌德有句名言:艺术家在限制中显身手。说得多么地好!这正是对格律在诗歌创作中的作用的精到的肯定。对于高明的诗人,精严的格律不但不会使他无所措手脚,反而能激活他的创造力,给予他克服困难的快乐,帮助他表达得更加完美。近体诗和词曲的格律不严吗?何曾妨碍了我们先辈才华的施展?他们怎么能利用那些形式写出如此之多光照千秋的篇章呢?

我们之所以必须创建格律体新诗,也有一个民族的诗歌创作与欣赏的基因问题。纵观中国几千年诗史,从形式上讲,就是一部诗歌格律的演进、嬗变与丰富的历史。“老来渐于诗律细”,这是诗圣杜甫颇为自得的感受。有人说诗歌是青年的艺术,但是中国历史上,如杜甫这样吟咏终生的诗人不胜枚举,而一些“五四”以来曾以新诗名世的诗人中,中年以后改行从事古典文学研究而成为专家学者的,可以开列一个长长的名单。当代出现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如当年闻一多那样,“勒马回缰写旧诗”的老诗人不知几多(5)。不管怎么说,从中我们是能够发现格律的魔力与魅力的。也许是因为,没有规则的游戏实在是做不下去了?当前,在新诗的行销大滑坡的同时,种种古典诗歌的选本仍然畅销于市。这一事实,除了体现了这些优秀作品本身的价值以外,同样也反映了中国诗歌读者的审美取向。不能不说这种鲜明的反差与古典诗歌的格律优势有着密切的关系。这难道还不足以引起极端“自由”的当代新诗的深刻反省吗?难道不足以证实创建格律体新诗是新世纪诗歌发展的当务之急吗?

代迅在题为《穷途末路,新诗何去?》的一篇批评当代新诗的论文中说:“由于新诗没有格律,诗和非诗之间没有确定的界限,这就可能为一些根本不知诗为何物的人,也提供了厕身诗坛的一席之地。”虽然说“新诗没有格律”不尽妥当(“格律”前面加上“公认的”就好了),却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建立新诗格律的重要性。

吕进新近在《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的序言中说:“现代人需要现代的格律诗。因为有些诗情只有格律诗才能表达;因为,中国读者主要习惯于欣赏格律诗美。”还说:“如果一个民族只有自由诗(而没有格律诗),它的艺术生态就不正常了。这也许正是一个民族诗歌不成熟的标志。”(中国文化出版社,2005.12。“东方诗风”论坛编)这正是何其芳所称的那种“不健全的现象,偏枯的现象”,而这是“不利于新诗的发展的”。(《关于现代格律诗》)万龙生在983年就撰文指出:这种“偏枯”现象一旦消失,包括当道诗词在内的“格律诗家族”一旦兴盛起来,中国诗歌百花齐放的黄金时代就会真正到来(《现代格律诗:回顾.现状与展望》,《诗路之思》中国三峡出版社,1997)。这样的时代到来的早迟,与新诗格律建设进程如何,有着密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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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 07: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节 格律体新诗的节奏

关于什么是节奏,前人多有解释,朱光潜在《诗论》中设《诗与乐——节奏》专章予以论述。概而言之,“节奏是宇宙中自然现象的一个基本原则。节奏产生于同异相承续,相错综,相呼应。......艺术返照自然,节奏是一切艺术的灵魂。”具体到诗,其节奏受到三种影响。诗是文字的艺术,而文字的声音与音乐有关联,而意义则是音乐所没有的。诗的节奏,在声音的层面上,受发音器官的制约,必须有所承续,错综,呼应;在意义的层面上,又受词义、词的组合的影响,不能不以停顿、间隔来区分;再则,诗又是感情的抒发,情感的起伏、往复也能够影响声音随之而变化,从而对节奏造成影响。

在诗里,最小的节奏单位是顿,即朗诵(默诵亦然)中产生的自然的必须的或长或短的停顿,类乎音乐的节拍。

说话的时候,通常是一个句子完结时才作停顿;而诗用于吟诵,就得放慢速度,在行中就要作若干次比较短暂的停顿,于是作为最小节奏单位的“顿”就应运而生。对顿的研究是从古诗引入新诗的。由于在古诗中顿的划分是格式化或形式化的,如五言句就是三顿: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从时值讲,有说成二顿半的);七言句就是四顿:无边/落木/萧萧/下,不断/长江/滚滚/来(亦说三顿半)。有时这样的划分会与语义发生龃龉:“管城/子无/食肉/相,孔方/兄有/绝交/书。”按照语义是应该这样划分的:管城子//食肉相,孔方兄//绝交书。但是这样读起来就与散文近似了。这就说明,诗与散文的区别,形式是一个重要、不容忽视的因素。

新诗的分顿却复杂得多。 五四时期,把“顿”称为“音节”比较普遍,但是因为与语言学里的“音节”(汉字一个字读出来就是一个音节)混淆,后来就不再采用。经过研究和实践,如今基本一致的意见是,格律体新诗中,宜以二字顿和三字顿为主。三字顿可以包含两个词。如“一粒子/生成个/富庶的/家园”。四字、五字的结构一般可以分解为二顿,如“社会/主义”、“人民/共和国”。带虚词的四字结构可以采取形式化手段使之改变。在这个问题上,胡乔木与卞之琳的探讨是很有成效的。如“顾不上/对落叶/的容光/鉴赏”,就把“的”字后靠,避免了比较冗长、致使节奏感受到影响的四字顿。这种处理实际上在古诗里可以找到依据:“关关/雎鸠,在河/之洲”,“黄河/之水/天上/来”,“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不都是这样诵读吗?(参见卞之琳《读胡乔木〈诗六首〉随感》,〈人与诗:说新忆旧〉,三联书店,1984)闻一多对于自己的〈死水〉的节奏很满意,曾经以之为例,说明顿的划分: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春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明确了顿的划分,顺理成章就该说到组顿为行的问题了。“行”是大于顿的节奏单位,一个诗行由若干个顿组合而成。一般2-5顿一行比较常用,一顿行是个别的现象;六顿的诗行也不多用;六顿以上的诗行一般应该避免,因为比较拖沓,节奏就不鲜明了。下面各举几个例子:

/一夜雨

从巴山

落到/眼前 (刘年〈巴山夜雨〉)

包含了一字顿、二字顿、三字顿,以及独顿行、二顿行;

三顿行、四顿行、五顿行各举一例:

喜欢舞/枫林的/秋叶

喜欢追/云空的/鹤翼

(宋煜姝〈风〉)

多少年,你如同/小舟/一叶

始终/漂泊在/我的/思念里

(陶菲〈别离〉)

城市/化山冈/阻断/树的/生路

饕餮者/炊烟/熏炙/树的/枯骨

(王端诚〈哀树魂〉)

——以上见《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香港中华文化出版社,2005

如前所述,新诗的跨行现象比较常见。跨行可以化解长句,增强节奏感。如

我把你/这张/爱嘴

比成着/一个/酒杯

(郭沫若〈维纳斯〉)

新诗中,顿的划分以语意为基础。写作格律体新诗,在使用跨行手法时,为了凑齐每行的顿数,或者压韵,有可能生硬地割裂语意,破坏和谐。这种弊端,甚至名家也难以避免。骆寒超在〈20世纪新诗综论〉中就对卞之琳的〈飞越台湾上空〉提出了批评:

是岛!我们/的岛!还想望

见一下/应该是/熟谂的/人群,

指出为了保持每行四顿和押上交韵,竟把“望见”一词活生生割断。这种因律害意的做法,不可取。

在建行这个范畴,有两个重要的问题是不能忽略的。

一是林庚先生发现的“半逗律”。他是从古诗诗句的结构规律得到启发的。古诗的诗句与语法意义上的句大多一致,如同一句话分主语、谓语两部分一样,诗句往往可以划分为上下两部分:五言是上二下三,如“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而七言则是上四下三,如“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这是倒装句)这种句式在格律体新诗里,尤其在九言四顿和十言四顿的诗行,运用比较广泛。因为容易得到协调的效果,便于使用排比、对仗的修辞,所以值得重视,试举戴望舒《烦忧》的第一节(下节是“回文”)为例说明:

说是辽远的/海的相思

说是寂寞的/秋的清愁

假如有人问/你的名字

我不敢说出/我的烦忧

应该注意的是,新诗的这种上下的划分,大多并不依照上主下谓的语法关系,这四行诗里,就连一行也不是主/谓式。

二是诗行以单音词收尾还是以双音词收尾的问题。何其芳留意到现代语言中双音词居多的这一明显变化,指出了以单音词收尾的古诗和民歌在反映现代生活时所受到的局限,主张为了与口语一致,应该尽量少用单音词收尾,以避免整篇节奏的失调。卞之琳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发现:一首诗里,若是双音词收尾的诗行占优势,全诗就是倾诉性的朗诵调;而单音词收尾的诗行占优势,就成为歌咏性的吟诵调。这两种节奏式都具有音乐性,也都不脱离民族风格。诗行收尾方式不仅关系到节奏,而且关系到全篇的总体风格。何、卞二位对此的研究是对于格律体形式理论的重大贡献。

格律体新诗是合顿为行,又组行成节,然后联节成篇的。节与节之间用空行隔开。每节的行数和每首诗的节数都无须统一规定,完全视需要而设。这就是闻一多指明的和近体诗的根本区别之所在,为诗人们的创造力开辟了广阔的天地。诗节在格律体新诗中的地位非常重要,组节的样式和节与节的对应关系就决定了诗的体式。其变化无穷无尽,使格律体新诗能够随诗人的意匠,根据表达的需要任意创造,体现了它的无限可操作性,亦即其体式的无限可能性。这个问题,留待后文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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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诗酒大哥。

我平时很喜欢读诗,曾经订阅过多年的《诗刊》,但仅限于叶公好龙之浅薄,今天有机会好好的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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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 17: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节 格律体新诗的三大类型

经过90年的实践与研究、总结,格律体新诗的三大类型已经凸现。不管人们承认与否,这一可见可知可感的诗坛新生事物,已经是客观的存在,不容轻易抹杀了。

把已有的格律体新诗进行科学的分类,是在新旧世纪之交,对于格律体新诗这一研究主体认识的深化与细化,这一升华与突破,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在具体描述三大类型的“姿容”之前,还是让我们回顾一下绘制这个“蓝图”的历程吧。

闻一多把格律分为两个方面:属于视觉的是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属于听觉的有格式,音尺,平仄,韵脚,而格式是基础,是前提。新诗的格式是相体裁衣,是层出不穷的。整齐的字句是调和的音节必然产生出来的现象。比如十字行是两个三字顿和两个二字顿组成的,九字行是三个三字顿和一个二字顿组成的。

何其芳继承了闻氏的这一理论,又有所改造,提出了“均顿”说。这与闻一多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并不要求每行字数相等,而只是要求顿数相等,字数允许参差。他认为,这个加上有规律的压韵,就是格律体新诗的必要充分条件。

20世纪50年代后期,由于何其芳理论中谈到民歌的局限性,竟遭到一场围攻。此后在新诗格律问题被打入冷宫,视为禁区,人们噤若寒蝉,这一理论当然谈不上发展。直到80年代,格律体新诗理论才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在已有创作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于格律体新诗自身的类别和体式框架逐步有了明确的认识。可以说,这就开创了自闻一多、何其芳之后,格律体新诗理论发展的第三个阶段。

走在最前面的当数邹绛先生。他是一位诗人,也是翻译家。1984年,他编选了〈中国现代格律诗选〉,有重庆出版社与次年8月出版。这是历史上破天荒第一本这样的选集(6)。邹绛的书前长序〈浅谈现代格律诗及其发展〉是格律体新诗理论史上的一篇重要文献。此文扼要总结了格律体新诗发展的历史,梳理了已有的基础理论,还将这一诗体与中国古代诗歌、外国格律诗,以至自由诗作了纵向和横向的比较研究。更有创新意义的是,他的编选体例。他按照当时自己给格律体新诗划分的类别来编排作品,并在序言中加以说明。而梢后出版的另一本同类选本仍然按诗人分类。

邹绛是这样分类的:一、每行顿数整齐,字数整齐或不整齐者;二、顿数个别出“格”者;一节之内,每行顿数并不整齐,但每节完全或基本对称者;四、以一、三两种形式为基础而有所发展变化者;(以上均要求有规律地压韵)五、符合上述四类的条件的无韵诗。遗憾的是,他没有为这几种类型的格律体新诗命名。

许霆是一位对格律体新诗研究有着突出贡献的学者,与鲁德俊合作出过专集。他根据闻一多格律体新诗作品中的建筑美的体现,分为三大类:即各节诗行的形体完全一致的相等型,以某个诗节形式为基准,而作出一些变化的“变调型”,首尾节形状重复对称的“呼应型”。不过,他还没有从总体上考虑格律体新诗的分类、命名问题。

对于格律体新诗进行分类,予以命名,而且大同小异,不约而同的是万龙生、程文和孙则鸣。万龙生在上引《回顾.现状与展望》中,就把每行顿数相等的称为“整齐式”,把节与节对称、相应行顿数相等的称为“对称式”,而以上述两种基本形式为基础,综合组织节奏式、段式、韵式,而形成的各种变化无穷的体式称为“变体”。1997年,他在《现代格律诗的无限可操作性》(见《诗路之思》)中,把后者改称“综合式”,并提出可以培育若干种“固定体式”(留待第六节详论)。后来,他在编选《万龙生现代格律诗选》(作家出版社,1999)时,就完全按照这样的体例编排,成为一个先例。程文几十年从事格律体新诗研究,与程雪峰著有《汉语新诗格律学》(香港雅园出版公司,2000),对牵涉到的各个方面问题都有全面的论述。他把上述前两大类分别叫做“整齐式”和“参差式”。在他随后由北方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新格律诗大观》中,也是把入选作品按照这样的分类排列的。而孙则鸣是一位活跃于网络的格律体新诗研究者,200512月才把自己经过多次打磨的长篇论文《汉语新诗格律概论》载入《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他分别把上述三种体式称为“整齐对称式”、“参差对称式”和“综合对称式”。因为他认为对称原则对格律的形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实际上,整齐式也是一种对称的形态,只不过其对称的特点被整齐所掩盖罢了),所以都冠以“对称”二字。但是。为了称说的方便,可以分别简称整齐式、参差式和综合式。

本书基本采纳孙氏的意见,但是把“综合式”改为“复合式”,这样更准确一些。

这种分类,不仅符合格律体新诗的实际状,而且追根溯源,也与中国古典诗歌的形态吻合。如果说诗基本上是整齐式,那么词、曲就基本上就是参差式。二者交相辉映,形成一部伟大的诗史,构成一座充盈的宝库。

下面就对格律体新诗的三种体式加以论述:

一、整齐式

一般有两种情况,即邹绛划分的一、二类:每行顿数和字数都相等,或者顿数相等,而字数允许参差不齐。赞成前者的以闻一多为代表,赞成后者的以何其芳为代表。程文力主前者,并称之为“完全限步说”,孙则鸣认为二者皆可。不妨说,这两种情况可以算整齐式的宽、严二体,可以任由诗人在创作中自便,而不必置可否。

要指出的是,“齐言体”要建立在“等顿”的基础上。所谓硬切的“豆腐干”就是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朱湘算新月派里节奏调理得好的一位诗人,他的《石门集》中许多十四行诗都是十一字诗行,看起来很整齐,但是大多是四、五顿间杂,并不协调。就是在闻一多的作品里,也不难找到这样的例子。骆寒超在《20世纪中国新诗综论》里就引用了他的《春光》一诗的八行为例,进行音顿划分,结果有6行是四顿,而五顿和六顿各有一行。虽然看起来整整齐齐,都是12字一行,实际上节奏并没有做到整齐。

受古诗的影响,“齐言”一直是有些意欲创格的诗人的梦想。于是在七言的基础上延伸为九言就顺理成章成为首选的方案。九言诗行,按半逗律或者上五下四,或者上四下五,每行必然安排三个二字顿、一个三字顿,写起来的确比较顺当。所以喜欢使用的诗人不少。对九言体兴趣最大的前有林庚,后有黄淮,各有佳作传世(7)。闻捷和袁鹰合写的访问巴基斯坦的诗集《花环》,几乎全部是九行体的短诗,轻灵优美,相当成功。

比较常用的齐言体,其次就要数十言了。按照半逗律分割,可以有上五下五、上六下四、上四下六三种方式,个别情况下,还可以是上三下七的分割。当然二字顿和三字顿的安排就更加灵活多样了。比如第一种方式就可以是32/3223/2323/3232/23四种。且看林庚的名作《北平情歌》,这是一首“五五式”的成熟十言诗:

冰凝在/朝阳//玻璃/窗子前

冻红的/柿子//像蜜/一样甜

街上有/疏林//和冻红/的脸

冬天的/柿子//卖最贱/的钱

对于三、四行的末顿做了如前所述的形式化处理,即把助词“的”后靠了。可以试试,这样念并不别扭。

整齐式的格律体新诗,可以从每行一顿到六顿,上了七顿节奏感就会大大减弱,所以除非特殊需要,不要轻易采用。

二、参差式

千变万化,不可穷尽。这是邹绛划分的第三类。

只要想一想宋词中上下阕对称的词牌,就可以知道参差式格律体新诗是怎么回事,是什么模样。二者之间有着割不断的血缘关系。

青年诗人何房子是写自由诗的,却师从邹绛研究过格律体新诗,创造了一个非常关键的概念:基准诗节。所谓基准诗节,就是一首参差式格律体新诗中,其他诗节在节式、韵式上都必须“亦步亦趋”地复制、“克隆”的诗节。它通常是诗的第一节,是诗人灵感的产物,是诗人情绪律动的记录,也是诗情发展的动力,后续吟咏的范式,最终成为“这一首”诗独特形式的标志。

格律体新诗中,已经产生了许多参差式的优秀之作,有的令人叹为观止。闻一多曾对朱湘的《采莲曲》赞不绝口,称其具有内容与格式、精神与形体调和的美。试看其一、二节:

小船呀轻飘,

杨柳呀风里颠摇;

荷叶呀翠盖,

荷花呀人样娇娆。

日落,

微波,

金丝闪动过小河。

左行,

右撑,

莲舟上荡起歌声。

---

菡萏呀半开,

蜂蝶呀不许轻来,

绿水呀相伴,

清静呀不染尘埃。

溪涧,

采莲,

水珠滑走过荷钱。

拍紧,

拍轻,

桨声应答着歌声。

这第一节一共十行,一、三行五言二顿,二、四、七、十行七言四顿,五、六、八、九行二言一顿;节内 竟然还安排了一二行与三四行、五-七行与八-十行的两组对称。韵式是AABACCCDDD。可以看出,第二节的节式与此完全相同,毫无二致。全诗共五节,五节就像“五胞胎”。那第一节就是此诗的基准诗节。

基准诗节的创造给诗人带来了极大的自由,而一旦它得以成立,他又给自己带上了一副自制的“镣铐”。这真是一条奇妙的创作规律,也是一个不难掌握的诀窍。掌握了这个诀窍,只要诗人需要浇自己的块垒,不愁找不到好酒啊!写作参差式的格律体新诗,可以随自己的意愿,给自己的“孩子”缝制一件美观合体的衣裳,不是很惬意吗?

不妨在《中国新诗格律大观》里再找一些基准诗节的例子:

时间是一把剪刀,

生命是一段锦绮;

一节一节地剪去,

把一堆破布付之一炬!

——汪静之《时间是一把剪刀》,全诗二节

你莫怨我!

这原来不算什么,

人生是萍水相逢,

让他萍水样错过。

你莫怨我!

—— 闻一多《你莫怨我》,全诗五节

哈合尔的什么最多?

哈合尔的喷泉最多——

喷向湛蓝的天空,

落下银白的花朵。

——闻捷《喷泉》,全诗四节。值得注意的是,此诗每行三顿,也是整齐式;每行字数呈有规律的变化,故又可视为参差式。这是两大样式的结合,给诗人的创造开辟了广阔的天地。

她走了,静悄悄,

留下一个多情的月夜,

留下一间冷酷的黑牢。

——于沙《想起张志新之一》,全诗四节,特举一个三行诗节的例子

需要指出,这种体式的作品,不但每节相应行的顿数必须一致,字数也应该相等,这样才能体现建筑美。

还有更加复杂的参差式作品,就是一首诗中,可以有两种甚至更多的基准诗节。例如闻一多著名的《洗衣歌》就是中间六节格式一致,首尾两节重复。又如黄淮《我的梦》一共六节,一二、三四、五六节各是一种节式,且前四节每节三行,后两节换成二行,灵动,洒脱,尽变化之能事。

奇数诗节与偶数诗节各各对称,是一种很好的方式。如沙鸥的《重逢》就是这样的一首非常精美的小诗:

是什么这样清醇?

---

邛海秋月、小城春江?

不,是你的泪

滴在我的额上。

---

是什么这样温暖?

---

熊熊炉火、艳艳骄阳?

不,是你的心

贴在我的心上。

这样的作品,可以称之为“N式参差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 17:23:5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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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 17: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复合式

就是同一首诗里,既有整齐对称的部分,又有参差对称的部分,大体相当于邹绛划分的第四类(只是他语焉不详)。这样就给新诗格律带来了更多的灵活性,给体式的创造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可以说,复合式的格律体新诗是整齐式与参差式统一在对称原则下的有机结合,是更为复杂,难度更高的一种体式,相对于前两种类型,作品还不是很多,研究者的重视程度尚嫌不足。这是一片尚待进一步开垦的土地,很有希望在这片土地上培育出更多美丽的诗花。为了展示其“芳容”,下面还是举几首诗例:

一个海员说,

他最喜欢的是拔锚所激起的

那一片洁白的浪花……

---

一个海员说,

最使他喜欢的是抛锚所发生的

那一阵铁链的喧哗……

---

一个盼望出发,

一个盼望到达。

——艾青《盼望》

此诗由两个对称诗节和一个整齐诗节组成,为典型的复合式格律体新诗。其韵式为ABCABCCC,一二节也是对称的。再如:

读你

不知疲倦地

读你

---

回溯时光的河流

觅你人生的轨迹

---

无非是一片空白

那没有我的日子

---

读你

不无遗憾地

读你

——万龙生《题像册》

此诗一、四节是参差式,二、三节是参差式,各各对称。再看:

没有旋涡

没有水位

我是一滴晶亮的雨水

---

没有潮响

没有浪飞

我是一滴沉没的雨水

---

没有征帆

没有船队

我是一滴执着的雨水

---

不是大海呀,并非无愧

我是太阳的一滴情泪

我是大地的一丝欣慰

——王英文《一滴雨》(以上均引自《中国新诗格律大观》)

通过对格律体新诗三种类型的分析,我们就能够基本了解它的全貌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 17:28: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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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 00: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下子没看见就发那么多了,需要认真去看。
你是月光我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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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 09: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刚要是也学会湿,就不怕他们说偶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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