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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砸工商局的牌子,工商局就砸谁的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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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8 11:50:5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们是辽宁省葫芦岛市工商局187名在编混岗集体职工,今天我们以集体的名义向您们反映我市工商局前任有关领导自 1998 年省以下工商局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以来,严重违法违纪,无视国务院领导指示和工商局发出的《清理违规进入,严肃人事纪律》的通知精神,葫芦岛市工商局原领导成员乘原局长李栋良去逝之机严重违规突击调入 90 多事业编制人员和严重不公正对待 187 名集体职工的问题,希望领导严肃查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混岗集体职工待遇问题
1983年8月,经锦州市,锦西县劳动局批准成立锦西县工商局劳动服务公司, 1989 年底锦西县建地级市,后又改名葫芦岛市,工商局劳动服务公司成为葫芦岛市工商局劳动服务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每年录用一批高中毕业的工商局干部子女.这些人一直从事工商行政管理的第一线执法和收费工作.经过20多年,很多人成为行政执法工作的骨干力量,工商局的干部多数都是在办公室工作,很少从事第一线工作,所以这支队伍也就成了工商局的主力军.我们长年辛勤工作在执法第一线,风风雨雨,挨打受骂,却得到了极不公正的待遇.一是工资问题:自1996年至今从未调整过工资,就连1997年香港回归全国统一普调的工资,也没有给我们调.时至今日,我们有些32年工龄的老职工最高工资只有176元,最低的才96元,连最低生活保障线都达不到,根本都无力养家糊口.二是劳动保险问题:市工商局严重违反有关政策,从1995年至现在10年未缴纳养老保险金,有些职工已到退休年龄,因没有养老保险不能按时退休.现在就连在私企的打工人员都要上养老保险,更何况我们是国家机关.三是其他待遇问题:冬季取暖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待遇均被取消.20多年来,我们辛辛苦苦的工作,每年为工商局收费几千万,却得到如此待遇,真是让人无法理解,现在已经危及到我们的生存问题.
二 严重违规进人问题
1996年10月,原市工商局长李栋良同志主持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体制改革,既"三定"工作动员大会,会上李局长强调;按照上级有关体制改革文件精神的要求,在"三定"期间,我局严禁调入或录用任何人员,同时他还代表局党组向全体职工郑重表示,现在我局已申请到100多事业编,这些人员要从集体职工中录用.结果是事与愿违,会后没多久,李栋良局长因工作疲劳,导致心脏病发作,去逝在工作岗位上.李栋良局长去逝后,由李铁头副局长代理主持全局工作,在他主持工作的半年时间里,借此机会,竟全然不顾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通过各种不正当关系和渠道,突击调入90多名事业编人员,占用了李栋良同志为我们申请的编制.更为严重的是,这些调入的人员五花八门,成分相当复杂,素质极为低下,有的是政府各部门领导的子女亲友,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有的人是在别单位买断退休人员,甚至50多岁的人也能调进来.李轩兹任局长后又有部分关系人员调了进来.经过全体职工几次上访,在迫于无耐的形式逼迫下同意经过考试,从局内集体职工中招考20名,经过面试录用10名,后10名进入人才库,这10名同志至今没有一个有经验,有能力的职工被录用.
2003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出 << 清理违规进人,严肃人事纪律 >> 的紧急通知后,海南的万宁市,山西省交口县,陕西省彬县等工商局都及时清退了在体制改革中弄虚作假,违规进入的人员.而我局在我们几次上访的情况下仍然没有行动.
上述我们反映的问题,曾先后上访到葫芦岛市工商局,葫芦岛市纪检委,辽宁省工商局要求调查处理,到现在仍然是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我们20多年的期盼破灭了,我们的编制被无情的出卖占用了,我们即将面临下岗,今后的生活没有着落了.我们兢兢业业地奉献了半辈子,每年收费达几千万元,到头来却得个"卸磨杀驴"的悲惨下场,真是冤屈至极!!!
三 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1 市局原来已有一所七层的办公大楼,本来是能够满足办公所用,可市局领导在欠负外债2200万元的情况下,还是花了500万元买了一处新的办公楼.原因有二:一是因李栋良局长死于该办公楼;原市局有些领导因为迷信,不敢在原办公楼里办公,才买此新楼;二是借机敛财,损公肥私.据了解,新买的这处办公楼连300万都卖不出去,可是工商局却花了500万元买下.
2,1998年10月,李轩兹局长主持召开全体集体职工大会,宣布实行机构改革,管办脱钩,把集职工从工商局中分离出去,从此甩去混岗的集体职工这个包袱.为了 解决集体职工的生存就业问题,将3个市场(龙弯市场,新华市场,轻工市场)和2200多万元的外债一起转到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名下,市局个别领导为立即得到利益,将其中的新华市场和龙湾市场及原市局办公大楼位置换成现在的13层办公楼.这两个市场和办公楼都处在葫芦岛市的黄金地段.我们认为这里面存在暗箱操作问题.现在只剩下了一个轻工市场和2200多万元的外债,要转到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为什么这2200多万元的外债让我们来承担,这比外债是谁欠下的.又是怎样欠下的,我们要求核实查明.
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结果.
附:时至今日,我们要到上级部门讨一个说法,我们认为这是合理合法的,是我们应有的权利,却遭到葫芦岛市工商局领导的阻挠,恐吓,并扬言:谁砸工商局的牌子,工商局就砸谁的饭碗.
葫芦岛市工商局187名集体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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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8 12: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你们要冷静处理.当今的社会这不是个别现象。有很多的类似问题,所以,不要心理极度失衡,做出比较莽撞的事来,那就被动了。这个问题对于你们单位来说比较敏感,尤其对于领导来说,是软肋。

就于此事,我私下觉得,要弄清几个事实:

一,现任领导在动作前后,是否给有关上级机构请示过,是否得到了肯定?

二,工资及保险金的事情,从一开始单位就没有明确答复,还是正在协调当中。

三,“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你们是否有真凭实据?有,证据是否充分?

四,对于“进人”的事上,如果没有十分特殊事实,我觉得不便于纠缠于此。人事问题,只要是手续正常,在今天不存在“重大违纪”问题。如果过于纠缠会让问题复杂化,也不便于解决实际问题,总不会将“那些”人开销掉的,这对于你们来说,也没什么好处。

由于事情知道的少,所言偏误望请见谅。姑且参考!

伟大在很大程度上是用他做出了多少努力来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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