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风尚时髦,想到的多是女人的服饰,因此说那就是时尚的风向标,这句话应该大致没错。女人天生爱美,这其中和情爱有些关系,女为悦己者容嘛。或者还不完全,美貌了的女人除了以获得异性们欣赏的目光而自得外,恐怕与同性间的攀比也有联系,若能赢取同性艳羡的夸赞,没准儿还更骄傲些。旧时候,男人的成就在于事业,女人的光彩就在于附属了有事业男人,以此来争奇斗艳的事儿历来不缺。
如今时代不同啦,女人也可以做强人,西服套裙、白领红颜,高跟鞋跨跨的风一般掠过,算是时尚的标杆。不过话说回来,凡事不可千篇一律,多了便会让人生厌。试想如果天下的女人都是这样的强人打扮,说话暴雨倾盆似的劈面而下,手势坚定,动作敏捷,表情刚毅,恐怕上帝就要反手为云,把男人们变去温柔了。说见贤思齐自然没错,可是总该有自己独有的风格,不至于让人模糊不清甚至糊里糊涂了性别的界限。说到这个千篇一律,突然想起来半年前的一次天南海北游:那次从上海下来,便在厕所门前看到句话不免莞尔:来也匆匆、去也冲冲。第一次见到是偷笑,到了苏州再见这句话,只在心里哼了一声;随后在无锡、南京重逢,便觉犯腻;继之在成都、九寨沟、石家庄、北京竟然处处如此,简直是让人一边方便,一边要为想象力担心、为复制力喝彩了。
话转回来,还说女人们的服饰,也同样可以和这条小标语比美。现在女同志们的服装标准大致如下(年龄层可以上至退休老太、下到中学女生):套头杉(可根据冷暖变换为长短袖、毛衣等)、短裙膝上三寸(同样依照温度变化改变短裙及裤袜的厚薄)、长筒皮靴(不变)。皮靴不仅南北通用,而且无论长筒矮腰,必然是吓死人的半尺尖头。这个尖头实在让人费解,简直可以把卓别林的标志皮鞋比下去了,除去为了庆祝载人火箭上天且安全着陆外,很难想出其他可以如此夸张的理由,或者还有半夜逛街应付歹徒当作利剑的作用?夸张原是为了出风头,惹人注目,可到了满眼莫不如是且超级过份的地步,真就让人有些啼笑皆非了。
当然,男同胞们也好不到哪儿去。标准的打扮虽然从过去的一身绿、一身灰、一身蓝有所改变,但现在的流行色好像是从头到脚的深褐。无论是西服、夹克、衬衫、裤子,竟然成了褐色的天下。另外,似乎大家格外垂青皮鞋,到处站满了那种扁扁的皮鞋,仿佛人人都刚刚出席了正式场合,尚且来不及卸妆。说到皮鞋的缺点,几乎数不胜数。累脚磨脚不说,行动也不如休闲鞋方便舒适,最主要的是变化很少,格式化的风格让穿的人都有了机械的感觉。说得难听些,主人一般都不大愿意接待穿皮鞋的人来家做客,原因无他:一旦脱下来,那味道很难让人消受。
其实若说大家毫无想象力,应该有些冤枉。就拿皮鞋来说,最起码的一个优点是耐脏。一双休闲鞋虽然色彩艳丽,但是清洗不便,半个月下来便穿不出去。皮鞋却可以擦两把就面目一新,内臭外美的昂然入世了。看来这主要还是和环境有关,处处尘土飞扬,很难让人穿着亮丽起来。嗯,这么说也不对。在上海的一家高级宾馆大厅前,曾愕然看见从宾士轿车里走出一位身着犯人刑服的男士,待见到他脚上一双铮亮的皮鞋,才反应过来人家那是流行新款:睡衣出征。
上海女人喜欢穿睡衣逛街,这条消息曾经在西方轰动了一阵子。如今男人们也跟进,那次出游,第一次是在宾馆惊艳;第二次是在大街上绝倒,第三次在南京到北京高级软卧的餐车里赫然入目,实在是大开眼界。若说空气污染,导致休闲鞋无法适应,可这几位虽是穿着皮鞋,然而身上竟挂着该是卧室里才有、最为清洁不耐脏的私密,真是让人搔破头皮也不解的奇事儿了。有时胡思乱想,会怀疑几位大爷们可能是西服笔挺的钻进被窝,大概方便做梦的时候处理公事。人人如是不好,然而这般的惊天动地却在另一极了,怀疑这个会成为时尚,再说了时尚毕竟是女人们的事情,大老爷们儿的凑个什么热闹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18 0:54:29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