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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有感于“夫人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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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27 08: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6月12日的《南方周末》刊登了一篇题为《忠县法院的“夫人革命”》的文章。大意是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忠县经验--让法官的妻子或家属监督法官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社交和娱乐。   乍读,还觉得此举大有锐意改革不落窠臼的味道,可细一琢磨,却倍感滑稽与无奈,由不得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其实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不正常的。法院是什么地方?这在旧社会是掌管老百姓生死的府堂衙门,在新社会是手执天平利剑的正义之师,按常理来说,是必须要由那些德才兼备立场坚定不为利欲所诱的志士组成的。试想,如果法官队伍确实能够达到这样的素质,那么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律、自励”是完全有可能的。到时候,哪还需要什么老婆大人耳提面命,监监复督督呢?   然而事实上,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的公、检、法队伍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却愈加恶劣起来。尽管臭虫只是少数,可埋下的流毒却深。这也怪不得老百姓,中国共产党是个组织,可真正能够让普通人感受到她的存在的却是一名名曾经在党旗下庄严宣誓的共产党员的实际行动。他们的行动又如何呢?你看吧,大街上有事没事开着警笛大作的小车横冲直撞的是谁?饭店酒楼灯红酒绿头戴大沿帽交杯换盏的是谁?三更五更偷偷摸摸往地下室存放礼品的是谁?搂着美女香肩蛮腰不知疲倦奋斗在“扫黄”第一线的又是谁?惩治司法腐败的口号我们喊了多年,然而上面的政策刚一下来,下面的对策也立即炮制出台,中国人的聪明劲都用这了。在这种情况下,忠县的这场“夫人革命”也实属不为之为,很有些“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感慨。   说起来,这多少有些尴尬。《法官法》管不了法官,却只能让耳鬓厮磨一个汤锅里吃饭的老婆来管?这岂止是人的尴尬,我看是还是法律的尴尬,甚至也是制度的尴尬。有人说,法官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也会犯错误,所以也需要时刻用小棍敲着。而夫人,则是举起这根小棍的最佳人选。可这个理由成立吗?一个法官,熟谙各类法律条文规章制度,在他即将迈向罪恶的霎那,不震慑于法律的威严,反而屈从于妻子的监视?如若真是这种结果,无非存在两种解释:一是那位夫人定是河东狮吼母仪于家庭,二来就是我们法律的软弱操作,导致行使过错之人对其投来轻蔑的一瞥。假如真是后者,那确是法律的悲哀了。   不知道忠县法院的这一举措究竟取得了多大的成效,但据他们那里的纪检组长说效果很好。不过,我是真的怀疑这一方案的可行性。说到这里,我又想笑,因为我似乎看到了有可能发生的一幕:法官丈夫回家迟了些,老婆马上趋步上前质问道:去哪里了?做什么去了?和什么人在一起?有没有小姐?几番追问下来,那位本来是加班晚归的老公不是怒不可遏,就是垂头丧气,再不就是扭头便走。这是自然的,作为一名人前显贵说一不二的法官,在老婆面前却毫无尊严,不管从哪个角度上讲都是说不过去的。正如这篇《忠县法院的“夫人革命”》中所提到的,夫人们这种监督的“度”很难把握。把握好了,能够使监督起到切实的作用;反之,则有侵犯人权之嫌,执法犯法岂不罪加一等?无怪一位法官气愤难平地说:“现在我觉得她已经不是我老婆了,她是法院安插在我身边的奸细,是克格勃!”如果真是因为这个事情搞得人家夫妻反目成仇,最终分崩离析,那些制定这项制度的领导们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呢?我想,至少也是个破坏家庭团结的罪名,要接受一下道德法庭的审判吧。   这项被重庆高院奉为至宝的方案之不可行处还在于:它以法官的“人性恶”,法官夫人的“人性善”作为出发点,这本身就是一个荒唐的悖论。同样都是人,怎么能单纯凭借身份不同就如此简单界定好人与坏人呢?不可否认,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夫人吹吹枕边风,丈夫腐败蹲牢房”的现象,存在着两口子沆瀣一气共同吃请受贿的现象,存在着老婆对老公的腐败行为包庇纵容听之任之的现象。面对这样的现实,一纸《法院干警八小时外家属监督责任书》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呢?不过是空文一介吧。   谈到这里,不免想起全部事件的导火索,竟然是一个法官的妻子因为自己的丈夫酒后猥亵妇女被抓,上告法院院长“一个好端端的老公,怎么一当上你们的法官就变成这个样子,你们有没有办法管好下属?”这个起因更令这件事情增添了几许荒唐。好吧,你不是说我没有办法管好我的下属吗?你来管,好不好?于是,一场“夫人革命”便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不多时,上级部门竟不思其弊,竟相效仿。呜呼,真是咄咄怪事,此即为“中国特色”乎?吾不得而知。   又闻,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其中有13条不得有的行为可直接免除法官职务。我想,这才是一把真正有力的武器,可以直指腐败份子的心脏,让他悚然一惊,伸手不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6-27 8:17:4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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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27 08: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助吾友朱弦力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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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27 09: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算不算“中国特色”?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6-27 9:55:14编辑过]
为什么我的帖子全是灌水 因为我对这个版块爱得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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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27 09: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们当明白,你们即使不是公仆,也是公众纳税养活你们,纳税人是你们的衣食父母,要确立服务意识,不提为人民服务了,为东家服务总可以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6-27 10:00:43编辑过]
为什么我的帖子全是灌水 因为我对这个版块爱得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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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27 14: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颇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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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27 15: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得感谢脑门姐拔刀相助。 不知这“夫人革命”的妙计出自何人机杼,颇有点“偏师借重黄公略”的味道了。但此计一出,恐怕难逃“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非但无济于事,还将燃法官后院之火,直让人看笑话了。这样的“典型经验”竟获推广,可真要贻笑世界了。 本应以制度的刚性来约束,现在却不得已求援于“夫人革命”的弹性,真真滑稽。 1761年,美国人(当时还尚未独立,属于英国)就有言:“纳税而无代表权即为专制。”而我们现在有多少纳税人意识、公民意识、宪政意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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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28 10: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朱弦说得对,这不是正路子。 制度约束是根本,这种旁门左道是不值得提倡的。 主贴的议论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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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29 14: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美国对高级别军官的妻子都要集合起来进行培训的,大意是你们的丈夫现在不属于你们单个人单个家庭了,而是属于国家,希望你们多监督,多鼓励。 这个思路也是值得借鉴的:首先提高"夫人们“的素质,再来配合监督。 现在我们的问题是:我们这批“夫人们”都可能素质低下,这种监督就容易变味了。何况现在大多贪官都“野花分外香”,夫人们的约束力也就难保证了。
[color=brown]告诉我,你会来[/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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