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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也出稀奇事?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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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5 14: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朋友: 别以为银行的各项有效证件在您身上您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希望您的命运不要和我一样,某一天发现存款突然蒸发了还要讨一肚子的气!关心一下自己辛辛苦苦积蓄下来的身家财产是否还存在?仔细看看吧! 2003年12月22日我到五通桥支行茶花路营业部取款,被惊告我牡丹卡上存款只有余额0.82元。经工行内部网络查实,我卡上的余额6001.82元已被河南省的犯罪人盗用我的资料和密码自助注册了个人网上银行,于12月16日零晨3时30分至5时20分以网上购物的方式发生7笔交易,蒸发了6001.00元。 身份证、牡丹卡、存折等有效证件都在我家里,密码只有我本人知道。更何况我的牡丹卡一直都是在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本地卡存卡取使用,河南省各方面我更没有丝毫关系,但工行立刻打印出我的钱就在遥远的河南省蒸发了。 很显然有罪犯或犯罪团伙向银行伸手了! 23日记录此事后可以说工行五通桥支行没主动给我联系过。 12月31日我实在等不及了,我打电话到支行去,某副行长接电后说两位处长和律师的意思是,款项银行已经支付过了、因此银行不能再支付,工行方面只能表示同情!我想既然是网上购物就有详细的收件人的地址(这也许就是犯罪人的详细地址),于是我气愤地要求某副行长告诉我是河南省什么地方的人把我的存款盗走的?但他说“我们没必要告诉你”,我最起码的知情权被剥夺了!我只好要求银行以书面方式给我一个就此事的处置意见,他答应了。但我回家后大约五分钟他来电说银行元旦放假只能元月四日答复。 元月四日我在家里等工行的来电联系,结果全天无来电。 元月五日下午我只好又打电话到工行,某副行长说昨天两位处长和律师来五通桥支行商量过了说是没必要给我书面答复,我在电话里要求我和两位处长面谈,但某副行长很明确的告诉我说“他们可以不见你”。我想继续上访的权利也被剥夺了。我只好又从家里来到他的办公室,他除了告诉我如果不服就让我去报案或起诉以外,其余就没什么可谈的。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才同意我用书面请求给我一份书面答复。 元月六日我写好了请求书,毕竟以前新闻报道过储户存款蒸发的事情太多了,所以在请求书中强烈要求工行及时到公安部门为我们广大储户报案 (因为罪犯不可能只对着我一个储户作案),即时抓住罪犯,这样才能知道罪犯是怎样远在千里之外如何使用他们的高科技手段作案,银行方面才能知道还有什么漏洞需要弥补或采取某种升级措施阻止犯罪保护储户存款,否则我们储户就不可能有一个安全放心的储蓄环境。 元月九日下午一点过还没有通知我,我只好又致电某副行长,他说下午四点钟营业部的王经理给我交涉。但不出五分钟王经理就致电我家里人,并且指明不让我到工行去,好像我不是当事人似的。结果我家里人从工行带回的只是一份盗款人犯罪后留下的一份网上购物清单! 元月十三日乐山晚报报道了此事。在工行打印给我的存取款清单上,除了犯罪份子半夜短时间的连续7次B2C网上购物作案记录外,清单清晰地显示我一直是本地卡存卡取记录。但工行的某行长在报上公然说我在网上注册了网上银行,公然说我曾经在网上购买过游戏软件。说我可能在网上交易时被人破了密码,甚至还怀疑我的亲属等用我的帐号和密码进行过交易 (铁证:存取款交易清单没有显示我有过网上交易,工行更没有我的所谓个人网银注册登记记录)。完全看着工行自己打印出的十分清楚的清单公开在报上发表假话,用意何在啊?完全对储户不负责任甚至公然抵毁客户彻底暴露无遗!而且又美言说银行已经通知邮局协助调查,但银行和邮局配合就可以有执法力度和打击犯罪我想任何人都可能是第一次听说。 元月十四日乐山电视台晚间新闻也报道了此事,某副行长明确的说银行“完全没有任何责任”,一是说我资料保管不善,二是说我密码使用不当......。朋友:如果您的存款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蒸发了,听了这样的话您会是何感受呢? 二月二十二日四川电视台也报道了此事,某副行长手里叼着一支香烟、跷着二郎腿对四川电视台新闻记者说“我们银行还是会给储户一个妥当的交代......储户的责任”等等 (请进入四川电视台http://www.shenyun.com.cn/,点击早间时空,点击视频播放注册一个用户号,选择收看二月二十二日的早间时空视频新闻即可,请参阅)。 报纸和电视台的报道并没有触及他们的灵魂!事情已经过去半年了,他们到现在还没有给我联系如何解决此事而且也不去报案,还在放任犯罪份子继续作案,对受损储户只是打出一个犯罪份子作案后的购物清单给储户就算了事,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媒体好像也奈何他们不得,但他们的这种作为当然是罪犯乐哉!储户忧哉! 我现在是精神和亲情都受损,难以从他们如此对待储户的痛苦中解脱出来,我就不明白:我们储户到底是工行的上帝还是牺牲品?也许在无奈的情况下我只好收集证据和相关法律条例后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工行支付我的存款并赔偿我因此事带来的相应的损失。但有谁能对他们如此蛮不讲理的对待储户,而且极端对储户今人发指的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有办法呢?! (如有类似此事发生的同志或能帮助我们弱者的同志请和我联系、诚恳寻求法律援助) 我的邮箱:dimg23123@sohu.com 电话:0833 3301943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图书馆二单元 丁先生 [em03][em03][em03][em03][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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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6 16: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我的事情可以看出工行存在明显的漏洞,今天蒸发的是我的存款,明天又不知蒸发的是哪位储户的存款,工行的态度是存款蒸发都是你储户自己的事情!是不是每个储户出事后都要和存在霸王条款的工行打官司,而且关于这一新生事物的法律条例特少。像我这样的事情好像不是一个官司就能解决根本问题的吧? 是不是每出一次事储户就必须要和工行打一次或两次官司?又有多少人能有时间有精力有钱和大律师众多的工行对垒呢?特别是无故蒸发存款后就已经倾家荡产、生活费都很困难的储户又怎么办呢? 为了以后更多储户的储蓄安全,更为了以后我们弱势储户不再出现类似我这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蒸发存款的现象。本人诚寻法律援助! [em06][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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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6 18: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不能为你做什么,但要强烈的精神支持你。应该讨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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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7 16: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心此事的朋友们大家好: 我从来就没有去银行开通过网银功能,听工行说是犯罪分子在网上用我的身份证号及卡号和密码开通的“自助注册”。 但工行的规定很奇怪,只要有号码注册开通了无需有效证件就可进行网上购物。我完全不知情还抱着自己的存折和牡丹卡及全部有效证件睡大觉。完全不理解工行的有效证件是作何用的?! 其实至少这已经就是很大的漏洞!我的亲身经历告诉我,工行的有效证件是没用的,因为我有卡有存折有密码,结果存款还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蒸发”了?! 这一规定使很多犯罪人会为之挺而走险,因为只要犯罪人不择手段搞到你的号码,无需你的有效证件,那么,对不起!你的存款就可以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消失了!更何况还有工行出事后,我亲身经历的这种不理不管不报案的恶劣态度作温床! 所以说工行牡丹卡的危险之大显而易见,工行以前内部就发生过这类事件的内盗行为,一个工行小职员都知道这样一个明显的漏洞(案例在后面),破获此案后明白人都知道该怎样堵漏改革,但他们就不堵漏改革!换句话说:如果当时工行内部内盗的案件破案后,工行方面立即改为不管是网上购物还是转帐等,只要产生支付储户存款资金的行为,任何一个储户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注册卡等有效证件到当地任何一个提供网上银行开户服务的网点办理开通手续,才能进行支付,这样才会使广大储户的存款变得更安全。 现在的犯罪份子越来越狡猾,手段越来越越高明,不断在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犯罪,我想你工行不会不知道!但不管你犯罪份子有多高明,你虽然不择手段或采用任何高科技手段占有储户的号码,但犯罪人没有储户的各类齐全的有效证件,犯罪人是无法得到目的的。储户的存款也自然变安全了,也会度绝很多犯罪人为此挺而正险。类似我这样的储户存款也就不至于“蒸发”了,很可笑吧?!河南省的犯罪人把千里之外的四川省的工行储户的款给“蒸发”了,而且犯罪人绝对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我的有效证件。 别忘了安全才是最大的效益!这么极易轻易改革的为民好事,但工行为什么就不这样做呢?我们广大的储户能不深思吗? 大家看:现在出了事情怎么办?我已经向五通桥支行反应了此事,但他们就是不为我们广大储户报案,不要我见上级领导,不告诉你犯罪人的具体地址(我想:如果利用犯罪人的购物去向,一定是有一个详细地址的),故意说假话推脱责任,能拖就拖,直到你没耐心放弃,我觉得简直跟地痞流氓没两样。你能把他怎样?他只是这个大机构的一分子。存款蒸发了你储户活该。工行的系统是安全的内部作案是不可能的工行是正常支付的所发生的一切都是你储户自己的责任等等,工行有的是律师,你不服可以,你储户自己去报案啊?去起诉啊?看你有多少时间和精力和我磨?!我做梦都没有想到会享受他们给我的如此“待遇”! 工行确实很"牛"。我就搞不懂,你工行为何不把这股“牛”劲用在打击犯罪人,加强防范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服务于广大储户之上!把这股“牛”劲至力于我们弱势的储户有什么意义?! 工行:别忘了我们还有很多储户的身家财产还存在你们那里,你真的就不为我们储户的存款安全考虑吗?你真的就如此之“牛”吗?! 以下是我前面提到的工行早该以此类案件为启发早点进行改革的一个案例: 湖南首例网上银行窃案告破 被盗现金全部追回 作者: 新华网 Monday, August 25 2003 10:59 AM 新华网长沙8月23日电(记者钢圆)银行职员与其女友里应外合,通过网上银行盗取存款99100元。 8月上旬,湖南衡阳警方根据永州警方提供的线索,在祁东、深圳两地分别将彭文洪、李灵丽抓获,并将其刑事拘留。21日,衡阳、永州警方正式宣布,被盗现金已被全部追回,至此,湖南首例网上银行盗窃案成功告破。 现年29岁的彭文洪系工商银行衡阳市祁东县支行城东储蓄所职员。2002年8月,彭在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时萌发了利用网络作案的念头。他利用工作之便,设法破解了周某等6名储户的有关密码,并掌握了其账上资金情况。今年3月,彭要求其女友李灵丽协助自己实施网上盗窃,并在一网吧内教会了李登陆操作网上银行的程序,还给李弄了一张化名为“刘芳”的假身份证,并把储户密码告诉了李。 6月初,彭和女友李窜到永州市东安县,用假身份证到东安县工商银行的几个营业网点开通了银行账户。6月9日至11日,彭在东安县城一家网吧里分11笔将周某等3名储户账户上的99100元资金转到了“刘芳”的账户上。案发后,永州市公安局、东安县公安局对多家网吧计算机数据进行了仔细分析,很快查清了“ 刘芳”的底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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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3 00: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注意工行牡丹卡啦! 知道你的卡号密码身份证号码 = 可以盗取你卡里的钱 还可省去罪犯造伪卡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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