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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天人合一”纵横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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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3 23: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天人关系”纵横谈 -------------------------------------------------------------------------------- ——也说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   文章提要:   一般认为,“天人关系”问题是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也是儒、道、释三家关注的焦点。对这一问题的探讨与阐发,最早可上溯到殷周年间,但因为对“天”、“人”概念从没有一个确切的、统一的界定,各家学者得以赋予其不同的内涵。   儒家自周公“以德配天”之说始,至“夫子之言性与天道”,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荀子曰:“明于天人之分”,“制天命而用之”,至董仲舒明确提出了“天人之际,合而为一”的观点,又张载论“天人一气”,朱熹论“天人一理”,陆王则谓“天人一心”,可以说,正是这一连串“究天人之际”的命题,构成了儒家学说渊远流长的历史。   在道家,则最早由老子提出“天人玄同”的命题,至庄子,发展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思想。另有佛家谓“性相不二,心境一体”、“即体即用”、“即心即佛”,也与儒、道二家殊途同归。本文拟在梳理上述观点的同时,也尽可能抱“了解之同情”的态度,批判地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人、天、道、佛性、天人合一、性相不二      引言      有天有人,天人有分;   察天人之分,而知所行矣。   ——《郭店楚简·穷以达时》      河伯曰:“何谓天?何谓人?”   北海若曰:“牛马四足,是谓天;络马首,穿牛鼻,是谓人。”   ——《庄子·秋水》      “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什么是本原的,是精神,还是自然界?——这个问题以尖锐的形式针对着教会提了出来;世界是神创造的呢?还是从来就有的?”诚如恩格斯所言,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西方哲学的基本问题,但比照中国哲学的发展,我们不难发现,两者对宇宙人生的关注视角不同,则哲学基本问题的提出,自然也各辟蹊径。   “哲学”一名词,中国本来无有,19世纪由日人西周译自西文,晚清学者黄遵宪将之引入本土,沿用至今。因而我们今天所谓中国哲学者,约略是就“中国典籍中一些同古希腊哲学与西方哲学相似、相通的内容而言的,如先秦的‘诸子之学’、魏晋的‘玄学’、宋明清的‘道学’、‘理学’、‘义理之学’等”。胡适对此定义如下:“凡研究人生切要的问题,从根本上着想,要寻一个根本的解决:这种学问叫做哲学”,想来也当得一家之言。   上述关于中国哲学内容的界定,自冯友兰先生成名之作《中国哲学史》两卷本问世以来,差不多已成定论,而关于中国哲学基本问题的所指,学界也大体达成共识。一般认为,“天人关系”问题是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但是在“六经注我”的文化传承之下,这一问题的内涵总是与时俱进、因人而异的,不能一概而论之。   顾名思义,“天人关系”问题内在得包含有三个小问题,即“何谓天?”、“何谓人?”、“二者如何关系?”。不明白“天”与“人”的涵义,两者的“关系”就根本无从谈起。我们试作如下分析:      (一)问天      曰:   遂古之初,谁传道之?   上下未形,何由考之?   冥昭瞢暗,谁能极之?   冯翼惟象,何以识之?   明明暗暗,惟时何为?   阴阳三合,何本何化?   ……   ——屈原《天问》      “天”为何物?      中国所谓天者,“以神理言之上帝,以形下言之苍吴,至于无所为作而有因果之形气,虽有因果而不可得言之适偶,西文各有异字,而中国常语,皆谓之天”(《严复集》第921—922页)。冯友兰先生也曾作了下面五种区分:“曰物质之天,即与地相对之天;曰主宰之天,即所谓皇天上帝,有人格的天、帝;曰运命之天,乃指人生中吾人所无奈何者,如孟子所谓‘若夫成功则天也’之天是也;曰自然之天,乃谓自然之运行,如《荀子·天论篇》所说之天是也。”笔者以为,严先生的说法似嫌简约,没有突出“义理之天”这一层至关重要的涵义;冯先生的概括比较全面,但又难免失于杂乱,比如“主宰之天”和“运命之天”的关联尚有待商榷。这都给哲学研究带来了不必要的困难,今有学者将其化约为三类,曰宗教之天、伦理之天和自然之天,虽不能面面俱到,大致还是允当的。   “天”的观念,形成于远古年代,首先被赋予物质的含义,传说女娲氏炼石以补天,《易》云:“有陨自天”,可兹佐证,至《列子》乃闻“杞国有人,忧天地崩坠,身亡无寄,废寝食者”。先时人们以为天地相连,《海内经》载:“华山青水之东有山,名为肇山,有人名曰柏(子)高,柏(子)高上下于此,至于天。”后来帝颛顼因世间“九黎乱德,民神杂渎”(《国语》),“乃命重黎,绝地通天”(《尚书》)。从此人神相隔,宵土难接,于是下民“燔柴于大坛”以“祭天”(《论衡》)。“有夏服天命”,“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继之以商,亦称“有命在天”,认为“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以“致天之罚”(《尚书》)。当此之时,天即所谓“皇天上帝”,掌管自然天象,主宰人间祸福,是为宗教之人格神。   后因纣王无道,“皇天改大殷之命,惟文王受之,惟武王大克之,咸茂厥德”(《逸周书》)。周人总结夏、商二代覆亡的教训,得出了“天命靡常,惟德是辅”(《尚书》)的结论,认为天命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只有“敬德保民”的君王,才能得到皇天的支持,于是周公提出了“以德配天”的思想,这样,天又摇身一变为伦理之道德律。至后世儒家大兴于世,因以孔子之贤尚且思梦周公,于是此“伦理之天”的存在,得以与儒家的命运相始终。   至于自然之天的观念,当萌发于人类自我意识觉醒之际,与宗教之天的历史同样长久,但限于当时人类认识水平的低下,对大自然的了解十分直观,但凡“列星随旋,日月递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荀子》)等等现象,均“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于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相信自然之天的背后,一定有宗教之天的神坛。直至老子出,颂五千真言,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道德经》),才彻底将自然之天从宗教之天的阴影下拯救出来,并置于“道”的羽翼之下。老子曰:“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这里的“道”,意即“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故曰:道,理之者也”(《韩非子·解老》),或者可以这样说:“理之所以为理者,曰道”。冯友兰先生解释说:“各物皆有其所以生之理,而万物之所以生之总原理,即道也”。应当指出,在这里“道”有“规律”、“原理”等多重含义,但最主要的意义,还是用来指称万物本原的。于是,在“道”的统摄之下,人与万物因“物我同根”,遂成一体,可见,道家之所谓天人关系,也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   老庄的自然主义宇宙观,在儒家内部也有人或断或续的响应,从荀况到王船山,从王充到谭嗣同,犹如一道清幽的暗流,潜行于华夏文明的脉搏之中。事实上,“天”的这三层含义决不是截然对立的,更多的时候相互缠杂交错着,伦理之天的出现并没有赶得宗教之天无处存身,无论是孔子的“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还是董仲舒的“天者,百神之大君也”(《春秋繁露·郊语》),都证明了宗教之天顽强的生命力。若想回答屈原在《天问》中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天”的角色也惟有不断变换。下面我们把视线从天上移回人间:      (二)知人      知人则哲,能官人;   安民则惠,黎民怀之。   ——《尚书》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易经》      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孟子》      人为何物?      传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复“祷祠神祗而为女禖,因而置婚姻”(《风俗通》)。如(易》云:“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但《易》以为万物滋生,是阴阳二气交感所致,非神力所为。因而《管子·内业篇》云:“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为人。”王船山也说:“人者,两间之精气也,取精于天,翕阴阳而发其冏明”(《诗广雅·大雅十三》)。然则人之异于禽兽者何哉?或者说,人的本质是什么呢?孔子曰:“仁者人也”,孟子以其有“不忍之心”,而荀子则以为人之所以为人者,以其“有辩也”,“有义也”,故而“能群也”。这就从德性、理性和社会性三个方面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差别,界定了人的本质。      上面说的是儒家的人性观,佛老可不这么看!道家认为:“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道德经》第18章)这就是说,大道普行的时候,忠信孝悌是人之常情,根本用不着刻意标榜,人民诚实质朴,安分守已,按着自己的本性行事,过着清净无为的生活。可见,在道家看来,“自然”才是人的本质。佛家则谓“一切众生,悉有佛性”,“悟得来,担柴挑水,皆是妙道”(禅宗语录),也无非返璞归真的意思。   但无论儒家的进德修身,还是佛老的忘情寡欲,莫不以人生境界的实现为依归。诚如牟宗三先生指出,中国人的文化在开端处的着眼点便是在“生命”上,中国哲学乃生命的学问,由于关心、重视人自身生命的童义及其完成,所以“重德”是自然的发展,中国思想的反省方向亦自此决定了以人生为本位,重实践、重体验、重智慧的开发,而非西方传统对外在世界的对象化思维,以知解、成立客观知识系统为务。中国三大智慧源流汇合的一个焦点,正是从人的自我意识的自知自觉出发,达到内在主体性和内在超越性的升华,最终以求上下与天地同流,浑然与万物一体。正基于此,有学者宣称:“中国哲学是一种基于宇宙人生真相的解明,藉由主体的实践,而追求人生理想,从而成就完美人格的理性活动。”   至于主体实践的具体路径,则因为三家各从不同的人性观出发,故而其方向也迥异。儒家以“仁义”为根本,谓“士不可不弘毅’,往往“知其不可而为之”(《论语》);故谓之“强恕”、“求仁”。道家则坚信“反者道之动”,意欲“无为而无不为’(《道德经》);故谓之“心斋”、“坐忘”。前此二家之言,佛家亦必晒之,谓“有为无为,本来不二”,不著有为,不落无为,“如修行人依法起修,以假修真,修到真空妙有,妙有真空。即假成真,以证无为,是名曰体。以真应幻,现示有为,是名曰用。依体起用,即相离相。即相是用,离相是佛。本此佛心,随缘度生”。意思是说,无论滞于有为无为,皆是偏执,都成累患,无为是体,有为是用,用不离体,体不离用;譬此心如镜,物来则应,事去不留,后念不灭,前念不生,凡人当以无为之心态,过有为之生活,如此而已。   这三条主体实践的路径,同样不是非此即彼的,实际上,佛家之所谓“中道”观,若用来调和儒道,那根本就是误会。庄子早就说过:“至人用心若镜,不将不迎,应而不藏,故能胜物而不伤”(《庄子·应帝王》);程颢也明确指出:“圣人之喜怒,不系于心,而系子物也”(《定性书》)。可见三家的“圣人”,达到的竟然是同一个境界!——当然,这也是三教合流的必然结果,回到创始人那里还是各有侧重的——具体到个人,则往往因人生际遇、时代背景的不同,常常有“越名教而任自然”或“出入佛老,返归《六经》”等等变化。但不论哪条路径,作的都是“为己之学”,究的无非“天人之际”!      (三)天人之际      学不际天人,不足以谓之学。   ——邵雍《观物外篇》   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司马迁《史记》   闲来无事不从容,睡觉东窗日已红。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   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风云变态中。富贵不淫贫贱乐,男儿到此是豪雄。   ——程颢《秋日偶成》      上面我们简要考察了“天”与“人”的含义,聪明的读者想来已看出,要单独界定二者的内涵是不可能的。因为无论“宗教之天”、“伦理之天”,实际上不过是“自然之天”的人格化;而所谓人生境界的最高层次,冯友兰先生谓之“天地境界”,亦不过是指人与自然的完美协调。也就是说,中国人最基本的思维方式,表现在天人关系上,即认为人之于天,并非主客体的关系,而是部分之与整体,扭曲之与本原的关系,这一思想,一般称之为“天人合一”。   前辈学者分析指出,中国哲学中所谓天人合一,一是指儒家有道德意义的“天”与人合一;一是指道家无道德意义的“道”与人合一;在佛家则表现为“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华严经》)的观念。   儒家之“天人合一”,张岱年先生进行了梳理,称有二意谓:一曰天人相通,二曰天人相类。   天人相通思想,发端于孟子,大成于宋明理学,复可分为两派:一是以朱熹为代表的所谓人受命子天、“与理为一”的思想;二是以王阳明为代表的“人心即天理”的思想。孟子以为仁、义、礼、智之四端,皆“天之所以与我者”,故“知其性则知天矣”,并举例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此说有‘倒果为因’之嫌——;又谓“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孟子·尽心》)。这就是说,人之善端本天之所赋,人之伟业亦天之所成,惟有“以恕求仁,以仁求诚”,“盖恕与仁皆注重在取消人我之界限;人我之界限消,则我与万物一体矣”。   孟子的这一思想,至宋明理学而发展到了高峰,横渠首先作了发挥,谓“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物有未体,则心为有外。世人之心,止于闻见之狭。圣人尽性,不以见闻梏其心。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孟子谓尽心则知性知天以此。天大无外,故有外之心不足以合天心。见闻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所知。德性所知,不萌于见闻”(《正蒙·大心篇》)。明道进一步解释曰:“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事而无情。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定性书》)。据此我们得出结论,“天人相通”之处,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既然“无一物非我”,那么“天人合一”也就不言而喻了。只是因“视”角的不同,对“我”的理解也莫衷一是。   自横渠以“气”(太虚)为万物之本,谓“太虚即气”,“凡可状者皆有也,凡有皆象也,凡象皆气也”,“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吾人“乃浑然中处”,故“聚亦吾体,散亦吾体”,“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这就是说,元气是世界的本体,它的聚合都是暂时现象,世间事物,只有显明和潜在的区别,而没有持存与消逝的分野。人与天地万物同出一源,但因气质之性障蔽了天地之性的正常发展,唯有以博爱的精神,破除我与非我之界限,“亦即以全宇宙为一大我”,‘始能达到与万物一体之境界。是为“天人一气”。   伊川兄弟则自家体贴出“天理”二字,作为其哲学的最高范畴,谓气之所以为气者曰“理”,在天为道,在人为性,在物为理。理则天下只有一个理,唯推之而四海皆准。故“仁者浑然与物同体”(《程氏遗书》卷二)。朱子续程门之传,谓“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文集·答黄道夫书》),“人物皆禀天地之理以为性,皆受天地之气以为形”(《语类》卷四),“人之有生,性与气合而已”(《文集·答蔡季通》),“但禀气之轻者,为圣为贤,如宝珠在清冷水中。禀气之浊者,为愚或不肖,如珠在浊水中。所谓明明德者,是就浊水中揩拭此珠也”(《文集·答郑子上》)。显然,在朱子这里,“理”是万物生成之本原,“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语类》卷一),“天得之而为天,地得之而为地,而凡生于天地之间者,又各得之而为性。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文集·读大纪》)。这就是说,“天理只是仁义礼智之总名”(《语类》卷十三),人性中之道德意识皆承受子此,只因禀气之清浊不同,故人有贤与不肖之分,吾人唯有居敬穷理,终能变化气质,“与理为一”。是为“天人一理”。   但朱子之学,象山指责其“裂天人为二”,称理与气合根本就曲解了圣人之意,谓“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象山全集》卷三十六),“万物森然于方寸之间,满心而发,充塞宇宙,无非是理”(《象山全集》卷三十四)。阳明进一步批评道:‘晦庵谓人之所以谓学者,心与理而已。心虽主乎一身,而实管乎天下之理。理虽散在万事,而实不外乎人之一心。是其一分一合之间,而未免已启学者心理为二之弊”(《传习录’答顾东桥书》),盖“人心是天渊,心之本体无所不该。原是一个天,只为私欲障碍,则天之本体失了。……如今念念致良知,将此障碍窒塞一齐去尽,则本体已复,便是天渊了”(《传习录》)。这样,如同“气”在朱子那里遭受的命运一样,“理”作为万化之源的含义在陆王这里被剥夺了,取而代之的是“心”。陆王明确否认了先于天地之理独立存在的可能性,认为宇宙万物的呈现,莫不依赖于我心的照耀。(阳明)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盖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其发窍之最精处,是人心一点灵明”,“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仰他高?地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俯他深?鬼神没有我的灵明,谁去辩他吉、凶、灾、祥?”(《传习录》)。言下之意,理与物不过是心的表现,故“心外无理”,“心外无物”。在阳明看来,一切“理”与“物”都是主客交融的产物,“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传习录》),离开主体而独立存在的客体是不可思议的,“今看死的人,他的这些精灵游散了,他的天地万物尚在何处?”(《传习录》)。从上述分析,不难得知:“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传习录》),不过是说,心之本体圆满自足,“无前后内外,浑然一体”,待天地万物投射其上,意念活动时则有善与不善的区别,因“良知”有知善知恶的本能,只要顺从它去恶扬善,就能够恢复本心,“达其天地万物一体之仁”。是为“天人一心”。   至于天人相类思想,则由汉儒董仲舒糅合阴阳五行于儒学之中而创立,亦可析为两方面。一为天人形体相类,所谓“观人之体,—何高物之甚而类于天也。物旁折取天之阴阳以生活耳,而人乃灿然有其纹理”是也;此说以为“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也。形体骨肉,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聪明,日月之象也。体有空窍理脉,川谷之象也。心有喜怒哀乐,神气相类也”(《春秋繁露·人副天数》)。这就为“天人相类’提供了生理上之依据,董氏之说,虽不无臆造之嫌,但其“人副天数”的观点,契合了道教传统“人生一小天地”的说法,倒也启发了后世中医学和内丹学的发展,至于“天人感应”论,却又使得谶纬之学泛滥成灾。二为天人性质相类,所谓“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是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此说类于朱子之天人相通思想,但朱子之所谓“(天)理”,是至仁至善的化身,人则因禀气之清浊不同,而各具“贪仁之性”,其体系之完备,思想之庞杂,与董氏之附会引申,不可同日而语!   但是在儒家内部,却一直有不同的声音,主要是由荀子为代表的“天人相分”思想,只是在荀于那里,“天”的指称与孔孟并不相同,主要是针对“自然之天”而言,不带有道德意义。荀子以为“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圣人“不求知天”,唯思“制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论篇》)。这就是说,大自然的运行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也不必知道这大化流行的根源何在,而应该充分利用“天时地财”,为人类谋取福利。这多少有点类于西方的主客二分思想,但荀子的兴趣显然不在探求自然的秘奥,更未因“明于天人之分”而将两者对立起来,恰恰相反,“圣人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备其天养,顺其天政,养其天情,以全其天功。如是则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矣:则天地官而万物役矣”(《苟子·天论篇》),最终追求的还是人类和天地万物共处于和谐的整体之中。唐时刘禹锡也认为:“天之能,人固不能”,“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故“天与人交相胜”,但二者“有一贯之理”,“有数存乎其间”,“由小而推大必合,由人而推天亦合”(《天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借用张岱年先生的话语,我们可以把荀子一脉的“天人相分”思想划归“天人应归合一”之中,而把“天人相通”和“天人相类”思想合称为“天人本来合一”。   若溯求荀子所言之天的由来,我们不难发现《庄子·天运篇)的影响。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的“天”也是自然之天,而且是比其他学派更彻底摒弃了神性的天,更深刻地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道家欣赏“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老子》),向往“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的“至德之世’(《庄子》),以为“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老子》),因而坚决反对人对自然的任何形式的干预和改造。庄子曰:“牛马四足,是谓天;络马首,穿牛鼻,是谓人”(《庄子·秋水》)。这就是说,天人本来是合一的。但由于“人”制定了各种典章制度、道德规范,反过来为之约束,使自己丧失了自然的本性,变得与“天”不再协调。这一过程也就是马克思所谓人的“异化”。道家认为,只有“绝圣弃智”,“越名教而任自然”,打碎那些自设的藩篱,才能实现人性的复归,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的精神境界。   与儒道二家不同,佛家所谓天,梵音“提婆”,有“光明”之意,为“天龙八部”之首,指有情众生因各自所行之业所感得的殊胜果报,有的法师分为“欲乐福报”和“禅定境界”两类,认为从文字看,天是具体的存在,实则未必要确定天界的位置究竟坐落于何处。这就是说,“升天”在佛家看来,不过是修行到一定层次的表现,终究算不得解脱。因而在佛家,没有“天人合一”的说法,但当日释尊悟道后第一句话即说:“奇哉,奇哉,一切众生皆具如来智慧德相,唯以妄想执着不能证得。”后来三转法轮,又谓“一切众生悉有佛性,烦恼覆故,不知不见”,“要因持戒,然后乃见,因见佛性,得成正觉”(《涅pan(上“般”下“木”)经·如来性品》)。故《华严经》谓“心佛众生,三无分别”,《坛经》有云:“即心原是佛,不悟而自屈;我知定慧因,双修离诸物”,皆本于此。这就是说,一切有生命有情感的事物,本来与佛是平等的,都具有如来的智慧与功德,只因为妄想执着,起惑造业,不但障蔽了本有的佛性,而且招致种种业报,沉沦六道之中,枉受轮回之苦,惟有背尘向觉,不为万物幻相所蒙蔽,认识到诸法皆空,心外无佛,始能明心见性,断人我之执,觉“同体大悲”,待悟得“虚空法界一切众生,就是自己一念自性,就是自己,你就证得清净法身,你就是法身大士”。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佛家的“性相不二,心境—体”(《坛经》)思想,和儒道所谓“天人合一”论也是完全相通的。      余音未了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儒道释三家尽管各自的理论背景不同,在“天人关系”问题上却可以说是殊途同归。但当我们回顾三教合流的历程,这一论点至多只能泛泛而言。因为我们上面所用的史料,多半是来源于三教门人的发挥,而这些三教的门人,很多是受了别派的影响,兼之有朝政的羁绊,其观点根本就不纯粹,若回到创始人那里,有许多还要存疑。   当魏晋之时,玄风正盛,即有“向子期以儒道为一,应吉甫谓孔老可齐”(《广弘明集》卷十八),盖老庄尚自然以养性命,孔孟贵名教以治天下,但黄老之术,人君不弃,孔颜乐处,逸士可期,究其根源,均以人为本,采二家之说,正合于“内圣外王”之旨。此际佛教的流行,特别是般若学的发展,又往往借助子汉儒的章句训诂之学,玄学的“得意忘言”之教,故而出现了玄佛合流的趋向,直至僧肇的《肇论》问世,才标志着中国化的佛教思想终于进入了相对独立的发展阶段,但佛教在扔掉拐杖的时候,已经深深打下了汉学的烙印。步入南朝,三教调和遂常见于言端,如宗炳曰:“孔、老、如来,虽三训殊路,而习善共辙也”(《弘明集》卷二)。若得以孔、老之学求得在世之善,以如来之法证得出世之果,则完美人生其庶几乎!因而至唐代,宗密在《原人论》中说:“孔、老、释迦皆是至圣,随时应物,设教殊途。内外相资,共利群庶。”   至子宋明理学的诞生,则分明是三教合流的产物,看起采似乎“致广大而极精微”,实际上不过是个大杂烩。它盗用道家“道”的概念,却赋予其儒家伦理纲常的内容,并利用佛家的心性之学,编织成一个精巧的体系。明明也是佛道的传人,偏偏自居承儒家的道统。故而东原先生愤然曰:“宋儒合仁义礼而统谓之理,视之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因以此为形而上,为冲漠无朕;以人伦日用为形而下,为万象纷罗;盖由老庄释氏之舍人伦日用而别有所贵道,遂转之以言天理。在天地则以阴阳不得谓之道。在人物则以气禀不得谓之性,以人伦日用之事不得谓之道。六经孔孟之言,无与之合者也”(《孟子字义疏证》卷下),并强调说:“古圣贤所谓仁义礼智,不求于所谓欲之外,不离乎血气心知”(《孟子字义疏证》卷中)。宋儒淡化了原儒经世致用的精神,将切合人伦日用的思想扭转为悬空思辨。这根本就遮蔽了儒家思路!一般认为朱子近道,陆子近禅,阳明则近狂禅,以其学治心或者有效,若用来治世,除了“临危一死报君恩”,不会有别的办法!”。   实际上,“宋儒合仁义礼而统谓之理,视之如有物”,并强以为天下众生为人处世的原则,本末倒置的教条化结果,最终以理杀人,甚子刑具!殊不知在孔子看来,克己复礼并非终极目标,只是现阶段的改良手段而已,西周之世虽好,却远远比不得三代之时。《礼记·礼运》有云:   昔者,仲尼与于蜡宾,事毕,出游于观之上,喟然而叹。仲尼之叹,盖叹鲁也。言偃在侧,曰:“君子何叹?”孔子曰:“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焉,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   “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执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   不难看出,孔子所谓小康之世,天下为家,指的乃是圣王统治下施行世袭制的封建(奴隶?)主义社会;而所谓大同之世,天下为公,指的正是施行禅让制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限于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孔于能有这样的认识,笔者以为较之柏拉图之理想国,要高明得多了!但孔子自谦不如“三代之英”,却依然“强恕而行”,妄想通过诸侯恢复周礼,实现小康,再由小康而至大同,可谓用心良苦了。然而,“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同样,中国历史的发展也没有因孔子的宅心仁厚而如他所愿,恰恰相反,当权者们看到了“克己复礼”思想有利于维护封建等级秩序的一面,遂一刀腰斩了孔子的社会政治理想,拣取了能够服务于王权的儒家观点,逐步演绎为“天不变,道亦不变”的三纲五常谬论。流传至今的《礼记·子思子》以“移孝作忠”之说,突出了“忠”高子“孝”的论调,正是封建专制主义下官方意识形态的体现,所谓“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是也;而九十年代出土的《郭店楚简·子思子》则主张“孝”高于“忠”,强调的是对祖先的崇拜,所谓“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是也。可见,被后世定于一尊的儒家思想,已经不是原汁原味的了,与其说是原儒在百家争鸣中的胜果,毋宁说是被封建统治者选上神坛的牺牲!   但儒家之所以获此“殊荣”,自也符合其内在逻辑!所谓“学而优则仕”,孔子从一开始就选择了游说诸侯,作为实现自己政治抱负的途径,希望君主们能效法先王,行王道以治天下,至孟子更坚定了为“王者师”的信念,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茫然不知当政教合一之时,也就是“王者师”使命终结之际,取而代之的将是“天子门生”!“天子门生”的视野和胸怀,自然较其“食古不化”的老祖宗“王者师”开阔许多,为了给“恩师”护法,不得不博采天下之长。于是他们看到了道家的“无为”说,竟能使贫穷如庄生者鼓盆而歌;又看到了佛家的“因果”说,更使得一字不识的砍柴郎立地成佛。这样,有道家公然鼓吹“愚民”政策,说什么“古之善为道者,非所明民,将以愚之”(《道德经》第65章),有佛家的轮回观念,为现世的一切不平等现象提供了合理性支持,再加上儒家的“克己复礼”思想,三教合流,圆满自洽,为中国的封建等级秩序打造了一个无与伦比的护身铠甲,若没有外来坚船利炮的冲击,我们将永世在铁屋里沉睡!这就是说,三教合流固然有学理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它们之间的有机互补,作为社会意识,较为全面的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存在,而“日出而作,日没而息’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正是这一秩序得以维持的根本原因。   上面简要分析了三教合流的背景和原因,限于篇幅,未能延展,但至少使我们明白了,新旧儒家完全就不是一回事,把新儒家的“天人合一”论算到旧儒家头上,未免不够确切。同样,道家和道教在本文也未作详细区分,但因所论多止于庄子,无疑是主要指称道家。至于印度佛教和中国佛家,我们关注的当然是后者,一般指大乘而言。因此,说本文论述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可以的,但若具体落实到儒道释三家,则此一小文,实在无法承受得起!      主要参考文献:   1.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3.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杜1982年版   4.任继愈:《中国哲学史》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5.任继愈:《中国佛教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   6.任继愈:《汉唐佛教思想论集》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7.张世英:《哲学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8.钱 逊:《传统文化在现代的发展》清华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责任编辑:yeeb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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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4 16: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标准的论文帖子,还没来得细看,先占个空位.^8^
不恋春光不慕秋,疏枝寞寞自风流。但怜碧野存真性,岂愿沉香锁画楼。[size=4][face=隶书][color=#9370DB] ————壶冰之水,冷暖自知 [/color][/face][/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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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9 11: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了楼主的大作,受益非浅。总的感觉是,虽然中国古人对天和人有很多注释和思考,但是还没有看到一个完整的阐述天人之关系的哲学体系,阐述它们的来龙去脉,它们在人对宇宙认识中的地位,对社会认识中的地位等等。这些概念常是出于为说明另一问题的方便而引用的。还欠深刻,欠发展。 还在学习中,望多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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