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本·剪贴本·荣誉证·那些房子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从一回家,我就开始翻腾自己的日记本。记日记是从十七岁离开那个小村子开始的,也没有什么内容,不过是今天买了一本什么书,写了个什么稿子,投到哪,那本杂志发表了个什么东西等等,流水帐。从一九九八年开始,间隔性地到九七年结束,九七年以后的日记本在北京,像兄弟俩。
除夕夜,先是写那个叫《在床上》的小说,我把小说的男主人公设计为一个魔术师,女主公是一个警察,魔术师总是把假的弄成真的,以假乱真,而警察却总能揭穿一个又一个的人间骗局,把事件的真相寻找出来。这是他们各自的职责,没有谁对谁错,残忍的是我想让他们相爱,并且在爱情中不断地做爱,做爱是最为真实的东西,这是他们之间惟一的共同点,他们必须相爱。当然,还有变迁,死亡与流逝,单纯是做爱,就成色情小说了。后来,就响起了鞭炮声,停下来,听那些乱七八糟的声音,发呆,想一些事,直至鞭炮声逐渐消失。
写不下去了,又去倒腾自己的剪贴本。从搞宣传工作开始的吧,喜欢把一些小小的文章剪下来,粘在一个本子,日子长了,就成了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这样的本子有那么几个吧,还在,就从床下找出来,翻着看,有好多地方还用笔划了线,再看,还是很有感触,字没变,人也没变。开始笑。
我不知道自己在寻找什么东西,屋外有人的脚步声,也有欢歌笑语,毕竟是除夕夜,楼道的小孩子们手里拿着满天星在哈哈地笑,这些东西于我的孤寂清冷的内心生活既切近又遥远。我一个人在屋子里突然感到非常绝望,不知道怎么了,与时间有关吧。就像一个屋顶,孩童的时候,一直传说那上面有风景,等长大了趴上去一看,原来那上面原来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些岁月的残骸和时间的尘埃。
娘说我小时候说我小时候很乖,一个人坐着,不说话,也不和其他小人玩。当然,我除了看尘埃,也做别的事情。比如看雨一点一滴从天上落下来,落到老屋的顶上,或者穿过了花的叶落茎部的土壤里,还可看蚂蚁们搬家,麻雀打架,看天井里的青泥苔滑倒了一只西瓜虫,看隔壁的小东踢键子咚咚地响,当然与之相随的还有一种浪漫纯情的感觉和想像在产生或者在飞翔。有些东西,我们当时并不能全部看到。
南京的郭平写过一个叫《后来哩》的中篇小说,一直记着,故事从一个从小长大的朋友自杀开始,有爱情,有性,有生命,小说结束是一个梦,梦到了流水。当时只是觉得郭平写小说时文学黑白分明,是那种干净的黑颜色,很干净的白颜色。现在想来,那个小说写的就是一种寻找,嗯 ,就我儿时传说中的那个屋顶。
剪贴本上有许多我自己写的东西,在报纸上发表后,让我剪下来,与自己喜欢的文章帖在了一起。混着看,发现很有意思。前些日子与朋友说起了写作。朋友说写作的人都用文字给自己做了一个壳,自己躲在里面做梦。我说你只说了一种现象而已,有好多人的写作都与生命精神有关,这样长年累月的写下来,就成了一个核,支撑着一个无边无际的壳。这个壳就是生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从没间断过写作,我把文字分为两种,一种是解决生存,别一种梳理自己。好在是,我一直把写作当成梳理自己情绪与记忆的事。发表与否,就我而言,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有次与一个新华社的记者谈杂志合作的事,顺手就带了两篇自己写的小稿子,给她看,说没别的意思,方便与交流与沟通。这个记者可能是为了壮自己的声势吧,带了个文化部的官员一起来见我,官员拿起我的稿子问,发表过没有?我淡淡一笑说,你认为我现在写下的字还有发表的意义吗?他不吭声了。记者忙打圆场,说他是个官员,不懂这些文字上的事。当时,我觉得自己把自己写出字弄的脏了起来,有种想哭的感觉了。
有些东西,我们自己也不能把握,所以就珍藏起来。我写的《在床上》就是想把自己珍藏起来的东西寻找出来,其实这个寻找的结果就是消亡。有点像郭平写的那个小说。
翻了三个剪帖本后,总是有些不甘心,又把自己的荣誉证找出来,开始一本一本地看。从一九九二年开始,到一九九九年结束,有文学创作的,有优秀党员的,也有劳动模范的,更多的是一些在各类征文比赛中获得的荣誉证。不管愿不愿意,文学让我走了很远路。这些回忆让我想起了自己所说的那个壳与核的关系,据我所知,好多朋友都在写着东西,有些人拿出去了,有些人不拿出来。有些东西岁月并不能把它离散。我所写的《在床上》也是那样的,当我努力想为爱寻找一个结果,一个归宿,一个理由的时候,却不能够。我一直想,爱是一个什么想的东西,是相遇,还是相知,要不是男女生殖器碰撞出来的产物。我至今也不能得到答案,《在床上》也由此隔浅,我写不出来。很无力。
在以后的日子,我开始游荡在矿山我以前生活的地方,从自己一开始到矿山时住的地方开始,一个一个地寻找,把这个屋拍下来。屋主有些人认识,有些早就不认识了,他们得知我只是想回来看看自己曾住过的地方,都很感慨。据说,矿上要解决棚户区搬迁的问题,这些屋子会被拆迁掉。我想把自己丢失的脚印找回来,我想,如果我真的能把这些脚印找到的话,我会知道爱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了,这样,我就会把《在床上》完成。
多少年过去了,那些小屋的变化并不大,四壁用就地起的片石砌就,抹在上面的黄泥已成片地剥落,多年的风蚀日晒霜打雨淋在上面涂上焦黄,像是生出的块块锈斑。屋顶的蒿草被雪压住了,有晚风中摇意,雪花纷至沓来,转眼间被风吹散。
这里毕竟不是我的地方,我很快就会搬迁离去,尽管我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生活还是会让我抛弃这个地方,能做的,就是把这里放在记忆的深处,在某个夜晚,把它找回来。它不是我的故乡。不管走多远,我无法将我的故乡抛弃。
在写作〈在床上〉时,我曾找到我们县的县志来看,在县志寻找生我养我的那个小村子,上面是这样记载的:
“王庄堡:在城南九十里。明朝嘉庆年间初建城墙,万历十年(一五八三年)重修,用砖砌为(秋加个瓦),高三丈,城上短墙高六尺,垛口五百二十六个,望敌楼十二座,周长六百一十七尺。有南北两门,瓮城高二丈五尺,壕宽一丈,深七尺,形势雄固。”
“王家驿:在城南九十里。明朝设操守,坐堡二人,百总二人,马军十名,马十匹,步军一百九十名。在浑源县王庄堡镇汤头村东的唐河河床中,有一块三四亩寸草不生的河沙地,烫热的泉水,一年四季不停地从沙石里向外冒出,这就是被称为塞北一绝的汤头温泉。”
“汤头温泉历史悠久。据〈山经注〉记载:‘其水温热如汤,能愈百病。’明嘉靖四十七年重建温泉的石碑上雕刻着‘润之神效,洗之即愈’。北魏年间还在此建了温泉宫,成了北魏王朝的皇家行宫。”
我想的是,这样一个地方,谁会来到这里繁衍生子呢?我身上会流淌谁的血液。我想会是一些杀人犯,或是流放犯了吧。据我的考查,小村古时多为少数民族活动区域,先后有北狄,匈奴,乌桓,林胡,契丹,柔然,突厥,楼烦,鲜卑,沙陀,鞑靼,蒙古,女真等十多个民族在这里生活过,我有可能是这些人的后代,当然,这些更是想象中的东西了。我能做的就是找寻我自己曾经生活过的地方与房屋了,就像我眼前的那些小屋。尽管这样做并没有什么意义,
离开的时候,望着这些小屋,我想起塞菲里斯写下的一句话:凡我所爱者都已同房子一起消失那些房子在去年夏天还是新造的但秋风一来就倒了。
不胜悲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