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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黑娃(30楼更新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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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6 20: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前言

  叫“黑娃”的人其实有很多,叫“狗剩”“黑蛋”的人也不在少数,这样的名字无论搁那个地儿就好比是茅坑里的蛀,让人想不起来你是谁。
  但在我们这个小城市里,“黑娃”这个名字却绝对是叫的最响亮的一个。在我们这一代土生土长的人里,你可以有理由不知道市委书记叫什么,你可以不记得自己亲爹亲妈姓甚名谁,但是,“黑娃”这个人你一定不会不知道,认识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
  因为,这个城市里,有着太多关于黑娃的故事,虽然这些故事都是负面的,但这些,也足以让你记住这个人。
  黑娃的母亲据说是被气死的,是被他父亲活活气死的。黑娃的父亲早年间是我们这个县城的一霸,据说他在城南跺跺脚,城北都要晃三晃。当然,这些也都是“当年”的事,英雄不提当年勇。当年过后,黑娃的父亲便被送进了牢子,到现在也没有出来。
  父亲被关进去的那年黑娃十三岁,三个月以后,黑娃掩埋了死不瞑目的母亲,再后来,黑娃就无家可归,算是出道了。十四岁,黑娃因为偷窃被少管所劳教。十五岁,因为打架斗欧再次被劳教,十六岁,因为打架斗欧再次被劳教……二十岁的时候黑娃就已经小有名气,据说一次黑娃在街头闲逛,旁边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对伙伴说悄悄话时无意被他听到,只听那小孩说,瞧,这就是黑娃。
  ……
  ……
  ……
  我们这里要讲述的是二十二岁那年始的黑娃,那一次,刚从局子出来的他在街头算命先生那里卜了一卦,先生告诉他了十二个字:流年不利、命犯桃花、谨言慎行。

  写到这里,再交代一下,我姓李,虽然我长的还算白净,但人们打小就叫我“黑娃”,我不知道是为什么。
  

  1
  
  那天,就是从局子出来那天,在街角一个僻静的角落我呆坐了好久。点了根烟,那天,我想了好多事情。
  其实我一直觉得我并没有大多数人想的那么坏,虽然在大多数人的眼里我是一个头顶流脓、脚底生疮的流氓,在这个小城市里,巴掌大一块地方,从来都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我不就是打过几次小架吗?打架有什么?这个世界从来都是弱肉强食,出来混的,拳头就是真理,拳头就是一切。
  十四岁那年借的那个钱包一直被我惦记到现在,虽然最后我因盗窃罪在少管所义务劳动了几天,但我还是宁愿相信那次是迫不得已的借债,因为很久以前就有人教导我说,坑蒙拐骗你别偷,吃喝嫖赌你别抽,偷,是最坏江湖道义的一件事情。所以最后我还把这件事情记到了日记里,以做自励,而自那以后,我也再没有借过任何人的东西。
  流氓在老百姓眼里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种,坏流氓和坏到透顶的流氓。
  我属于哪一种呢,我够情够义当然美女除外,我常常打架砍人当然美女也除外。这在定义上就不好把握,介于色狼和坏流氓之间,所以我给了自己一个特别的词汇——色氓。
  色氓是形态的事情,这里可以不多讲,但事实上,在十五岁那年,我的初夜被一个大我十岁的女人夺去之后我就再没有相信过任何一个女人,直到现在,那个夺我初夜的女人的面孔我已经记不清楚,只是那时,她说的那句“你来吧”却一直在我脑中回荡,以至后来无论我跟任何一个女人做爱,都会想起她的这句话。
  我只能感叹母亲去世太早,还来不及教导我太多。我想,如果母亲还在世的话,她老人家一定不会允许她的儿子这般,其实如果她在世的话,她的儿子也绝对不会这般。
  于是,在和每一个女人上床之后,我都会点上一根烟,深切的怀念我的母亲。这个时候,我不会允许任何人打扰我的思念,任何人。
  我母亲是被父亲害死的,具体的说是被父亲气死的,父亲是因为重伤害被判进去的,想当年,父亲在县城也是响当当的一角色,于是自小我就认识很多不该认识的人,当然,我管他们都叫叔叔。父亲进去没有三个月,母亲就郁郁而终,所以我相信,母亲到死都是爱着父亲的,这个,是唯一另我自豪的。
  自他进去后,我再不管他叫爸爸,我只承认他是我老子。哦,顺便提一下,我没有探过监,也就是说自我十三岁以后我就再没有见过我父亲。
  借钱的事我只做过那么一次,虽然只是一次,却在以后的日子里成了许多人诟病我的借口。我的目标不是做这些小偷小摸的勾当,其实,我的理想很大,我要做一个像父亲一样的人物,虽然我只管他叫老子,但这些并不妨碍他作为我的偶像的存在。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老子英雄儿子不是狗熊。但是这里,没有人知道我的理想,所以每当我想起自己的理想的时候就只能一个人在星空下抽烟。  
  我的江湖威信来源于我的能打,这个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确立,十五岁的时候有两个高我一头的男孩欺负我,结果在我倒下之前还是先把他们撂翻,也是这次,生平第一次因为打架被关进了少管所,我也一直把这次当作我成人的洗礼。最后这两个就一直跟我混,他们一个叫陈强、一个叫许伟。
  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气死公安,难死法院。这是我们的宗旨。当进局子成了家常便饭的时候也就不再希奇,跟自家的客厅一样,来去自如。客厅这个概念是我突然间看电视时冒出来的,事实上我没有家,就更没有客厅了。
  这次进去纯粹是因为陈强是个傻B,一帮子哥们在滋水酒店吃饭,因为一些琐事和酒店的服务员吵架,结果桌子被掀了了没几分钟100就及时赶到,这是我所见过的110出警最麻利的一次。后来在局子的滞留室里,那个相熟的警察哥们告诉我说,和陈强吵架的那个服务员是市局周局的女儿,是暑假勤工俭学在酒店打工的,原来如此,我终于才知道,于是,我记住了这个名字:周虹。其实,这个周虹还是很漂亮的。


说明:1,本文首次连载于榕树下网站

   2,由于 水平和精力的问题,本文会在5-7天内做更新

   3,欢迎朋友们多提意见

   4,本文谢绝转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5 2:40:43编辑过]
尽管我如这片伶仃飘落的叶或那形单影只的鸟;尽管我要为一轮明月而问酒或为一壶愁酒问月;尽管我时常为过往的梦而悔或为枉过的悔而梦;尽管我留一盏灯听风说过的感觉而风说过灯在黑夜里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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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6 20: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说?
我胆小怕事、婆婆妈妈、脾气暴躁、爱管闲事、贪小便宜、情绪多变、还重色轻色。说归说,吃了我的还得给我吐出来,俺娘说:“坚持俺们家的光荣传统-用搓衣板打造新一代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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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6 21: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欢迎黑黑的娃子! 欢迎欢迎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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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6 21: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

谢谢欢迎

我在尝试写小说

尽管我如这片伶仃飘落的叶或那形单影只的鸟;尽管我要为一轮明月而问酒或为一壶愁酒问月;尽管我时常为过往的梦而悔或为枉过的悔而梦;尽管我留一盏灯听风说过的感觉而风说过灯在黑夜里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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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7 10: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情节,等待.......

从来处去,往去处去,又回到本初状态。这种回复不是简单的返回,而是一种升华、再造,是一个更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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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7 13: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期待

最近刚看了赵小赵的<武汉爱情往事>.黑娃应该和他的性格差不多.这样的男人什么都可以不在乎,什么都可以在乎的要命..说不出是爱还是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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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7 15: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写得不错为。。固顶一月!

一定要完结哦,,期待后期发展的故事!

我拥有太多的经历,是一般跟我同龄20几岁的人所不可能经历的;我拥有太多的感动,是一般跟我同龄20几岁的人所不可能明白的;我拥有太多的痛苦,是一般跟我同龄20几岁的人所不可能承受的;我拥有太多的感恩,是一般跟我同龄20几岁的人所不可能体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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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7 20: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置顶了

那是逼着我要交作业了

谢谢

尽管我如这片伶仃飘落的叶或那形单影只的鸟;尽管我要为一轮明月而问酒或为一壶愁酒问月;尽管我时常为过往的梦而悔或为枉过的悔而梦;尽管我留一盏灯听风说过的感觉而风说过灯在黑夜里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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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8 10: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2  
  后来我才知道,当时,陈强“瞄”上周虹已经有一个多月了,陈强是那种有妞就泡的人物。整日挂在嘴边的口头禅就是“有妞就泡,替天行道,有妞不泡,大逆不道”。
  据说,这位仁兄有记日记的爱好,他的日记本上记满了MM的姓名、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等信息,他习惯在MM名字的后面画上一个勾勾或打上一个叉叉,画上勾的,都是和他有过关系的,相反打叉的就是他泡不到的。但是,周虹虽然也上了他的日记本,却一直未见有过勾勾或者叉叉,这就属于正在进行时,这种正在进行时在陈强的泡妞生涯中是及少见的,所以,周虹在那一刻起也勾起了我的兴趣。
  陈强还是下了功夫的,但他和周虹的关系在他们认识一个多月以来一直踏足不前,每当他唱着“风萧萧兮滋水寒,陈强泡妞兮不复还”之时,我和许伟很能感觉到这歌声里面的慷慨激昂,直叫风云变色,天地见一片肃杀……
  说来说去,还是没有交代清楚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吵架那件事的经过其实很简单,陈强是这家叫做滋水酒店的餐饮部经理,而周虹是餐饮部的服务员。几个小兄弟们在吃饭的时候忍不住叫了周虹声“嫂子”,当眼睁睁看着周虹的脸由晴转多云再转阴时一切就已经来不及了,虽然美女是衣服但兄弟还是如手足的,美女这么不给面子,陈强很是挂不住脸面的,当桌子被掀翻后我要去劝阻时就只听得见一片尖叫声及其他……
  最让陈强后悔的是他也是在进了局子后才知道这个欲泡无果的女孩竟然还是县局周局的宝贝女儿。而这次,我纯粹是被冤枉的。
  我是滋水宾馆娱乐城的经理,我的手底下有50多个小姐,所以,我不能出事,所以,在被110带进去“了解情况”后没有几个小时我就被保了出来。
  3
  我忽然发现,我的文字很无力,我的人也很无力。
  我试图用一种调侃、轻松的状态或是语言来继续正在进行的文字。但我还是深深的发现,我的文字已经进入了一种状态,一种很沉重的氛围。这个,是所我不能接受的。

  4
  那天天气很好,就像用烂抹布在脏桌子上这么随意擦拭了一把一样,只有几丝白云斜斜的挂在半空.天蓝得要死.后来我才知道,之所以那天一直被我记得如此清楚,就是因为那天的天很蓝,很多年没有的颜色.
  我本来无意算卦的,只是那个道人似乎有些仙家的风范,白须飘飘,可能是《西游记》看多了,对这样的人物我绝对信任。
  他详细的问了我的生辰八字,可惜这些我自己都记不清楚,含糊的告诉他之后,他端详了半天便很流利的告诉我什么三岁得过一场什么病啊七岁受过一些小灾啊9岁那年学业很不顺啊二十九岁我要大发什么的一大串,最后,他郑重的告诉我,流年不利、命犯桃花、谨言慎行。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我面向着太阳,眼睛眯着,所以我看不清他的面孔分不清楚他是实话还是蒙我。很例外的,这次没有算霸王卦,给了他十块钱之后我又去旁边一家小店吃了碗油泼面并灌了两瓶汉斯9度才摇摇晃晃屁颠屁颠的往滋水宾馆走去。
  在路上的时候我想,我应该是要做些什么了,即使不为自己,也该为了陈强那个混蛋。
  我必须理理自己的思绪。
  其实从一开始事情就陷入了很复杂的地步。
  滋水宾馆的老板我们叫他章哥,是个比较传奇的人物,靠几百块钱起家,从小混混做起,十多年的打拼努力一跃成为了小城里的首脑性人物,自从我老子那个偶像的形象在一瞬间倒台后他也一直是我崇拜学习的榜样。

  说白了就是这么简单,说白了其实也一文不值,只不过是看场子的打手而已。
  事情就是如此,陈强是我跟我混的最铁的哥们,而他们闹事的对象是市局周局正在念书的宝贝女儿,而大家都知道,周局和章哥之间还有着千丝万缕扯不清的关系。
  所以,我必须理理思绪。

  混混在我的思想里是可以分为三种的。
  第一种就是像陈强这样的,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为了美女可以捅兄弟一刀,但为了兄弟也可以转身再捅美女一刀。最江湖的地方一定少不了他们的身影,而他们的目的其实很简单,有烟抽,有酒喝,有女人可以睡就好。
  第二种就是如我这样,已经不满足于有烟有酒有女人的生活,而是有了一定的目标,且或多或少的有了能实现这个目标的储备并为之在不知疲倦的努力着。江湖上很少见到我们的身影,而我要捅兄弟的时候就绝不是只捅一刀,而是会捅很多刀,直到他没有力气回过来捅我。
  第三种就是像章哥那样,已经功成名就退出江湖,而江湖上又无处不在的有他们的身影,他们要捅人的时候只要动动手指,就会有像我和陈强这样的混混为他们卖命,要捅耳朵决不会捅眉毛,要捅三刀决不会捅两刀半。
  我的目标就是做后者。
  章哥和我是有距离的,而且我发现,我和陈强他们之间也有了距离。
  距离对我来说是一种悲哀,是跨越不过的鸿沟。这点,我清晰的知道。

5

  滋水河是秦穆公振兴秦国,独霸西戎后为纪念功绩而命名的河。她从秦岭东侧破山而出,沿地势缓缓而下顺流西去,一路向那个“ 千百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田”的帝王之都蹒跚而去,在奔涌的途中,有一块坚硬的土地阻挡了她前进的步伐,只得在打了一个“?”似的弧形后才顺势而去,而这个“?”形的地方,则衍生出了我们这个小城市。唐代李商隐的名诗,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 只是当时已惘然。说的便是我生活的城市。
  滋水宾馆就坐落在“?”的中心圆圈位置。又由于她的存在,在她的周围又衍生出了许多家档次不一的娱乐场所,并快速的形成了一个独特的娱乐商圈,在这个商圈里,餐饮、娱乐、住宿等等配套服务一应俱全。白天的时候,这里只是一座死气沉沉的空城,而只有在华灯初上时香车美人鱼贯出现。我们才能感受到这个商圈繁华的景象,及度的奢华与富贵恍若隔世。我们也才能不得不佩服中国人独有的创造力和想像力。五十年前老人家在天安门振臂一挥间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如老人家有灵目睹了中国人真的是“站起来了”恐怕九泉也不会瞑目。
  而这些生活的场景在一张“特殊优惠区”的合法的外衣的保护下已逐渐成为小城的一景,而这一景,想必也是大多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景了吧。
  我就生活在这里。
  我是滋水宾馆滋水宾馆娱乐城的经理,手底下有十多号能打的弟兄并统领了五六十号的“小姐”。当然,我还有一个更俗气的名字就是“鸡头”,但这个俗气的名字没有人敢当着我的面叫,因为他们知道我会捅他们很多刀,他们都必恭必敬的叫我“李经理”。
  当然,我不会在乎他们背后怎么议论我。
  其实我一直觉得我要比古装电视剧里我的那些同行们的形象要好的多,他们只会倚在某个翠红楼的门口高声的叫喊着:小红,有客人了。
  而我,西装革履、文质彬彬,口袋里揣着最新款的诺基亚手机,钱包里插着许多张信用卡和各种的VIP卡,更重要的是如果我愿意,我可以每天睡不同的女人。
  我热爱着我的工作,因为我知道这是我通向成功的阶梯,我的梦想就是做章哥一般成功的男人—有钱、有权、有势力、有女人…

  夜总会基本上属于合法的经营场所。说白了,就叫妓院。按现代的话来说其实就是一种休闲娱乐的场所而已。里面灯光昏暗,音乐暧昧。有卡拉OK,有啤酒美女。喝到尽兴之处高歌一曲,群情激昂之时打上一炮,可谓美不胜收。
  在昏暗的包厢里,我曾经看到过一个看似清纯的女孩坐在一个可以当她爷爷的局长的怀里,任凭这个男人把手伸进她的胸衣,而她只是吱吱地笑着。我也曾听一个妖艳的女人给我讲述过她是如何骑在一个身形大她两倍的老板的身上,将之挑拨的如野兽般嗷嗷直叫……
  这些,在我的眼睛里是几乎每天都要重复的故事,我已经没有了感觉。
  这里,亚当也撕掉了最后一块遮羞布,没有遮掩,有的只是赤裸裸的交易。
  对,交易,就是交易,就是这个词。
  天亮之时,衣冠楚楚的依旧衣冠楚楚,当官的依旧当官,坐车的依旧坐车。只有“滋水娱乐城”那几个金子招牌的后面隐藏了的心酸没有人能看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4 18:06: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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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8 12: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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