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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泉水]论坛潜规则--送给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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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5 21: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来到月光转眼近半年,一个从未涉坛的新手上路如今也成了什么侠,星星一大排,文章有上千,不管怎样,教导一下新手也算是够资格了。日前一位朋友来报到,我作为先来者仔细向他介绍了这里的一些规矩,其实充其量也就算潜规则吧,回头思量不若发来这里,还可供后来的新手们参考,坛中众友,还可补充。

规则一:新来论坛应该先发一个报名帖,让大家认可你,接受你。(想当初西子来到就没有报名,稀里糊涂就混进来了:))

规则二:人家的跟帖你要一一回复,否则会冷落了朋友,其后果就是你自己被冷落。

规则三:想要盖高楼,就要多灌水(跟帖<跟在别人的文章后面发言>),即所谓:“贻人玫瑰,手有余香”,有付出才有收获。假若你就非要做孤家寡人,不灌水也挺有个性,也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

规则四:你发的帖子,假若不是抄的,就在标题上加注“原创”,假若是抄的,一定要在标题上加注“转帖”或“共享”,否则人家会说你是剽窃。就别想有跟帖的了。

规则五:版主是这里的领导,他们不是专业的,只是大家推选的,有什么事情可以向他们去说。不过也要他们有时间在这里。

2004年12月12日

你是月光我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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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5 21: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姐姐,置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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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5 22: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坚决遵守每条规则!!!!!!!!
往事悠悠,现实困扰,人生苦短,及时行乐,远离政治,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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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5 22: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不过是灌水之作,一个“潜”字就是说难登大雅之堂的。
你是月光我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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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5 23: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遵守西子大姐的规则,并且自觉地执行。

星月舞剑博客,欢迎朋友光临 http://blog.sina.com.cn/u/1133796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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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6 13: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支持一下~~~

注名:此言自己想出来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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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6 13: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俺问一句先,这“潜”是潜水的潜么?如果是俺就明白了。俺当然要支持斑主了,在哪里混都是首先要和领导拉好关系滴,否则的话,哼哼,肯定没有好果子吃哦,这个俺懂,至于版主规定的规则,那肯定是最高指示了,一定照搬不走样,表决心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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