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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斗破案有功 王平:录像带真伪难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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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30 18: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雅虎娱乐讯 日前,一则关于相声演员李金斗遭敲诈“嫖*录像”消息散布于各媒体后,引起轩然大波。大家关注的是一个真实的结果,李金斗到底有没有做出文中所描述的事件,那这则刑事案件的结果会是如何?

理所当然,正如所料,当事人李金斗在案件没有审理下来,不可能向媒体透露任何消息,但是他把自己的发言权以及想要对媒体说的话都让好友王平来代说了。今天上午,身在沈阳的王平在接受雅虎网站记者的采访时,表达了他们对于市面上关

于李金斗“嫖*录像”的看法。

事情发生后,李金斗身边的好友都开始关注媒体报道,采访时,王平手中拿有今天沈阳《华商晨报》刊登的关于李金斗报道,首先给记者读了这么一段:

“昨日,有媒体报道著名相声演员李金斗遭“嫖*录像”敲诈80万元的消息,记者随后与葫芦岛市龙岗区法院的朱法官取得了联系,朱法官说,她主审的一起被告人被指控贪污和敲诈勒索案件中,被告人确实被指控对相声演员李金斗敲诈勒索。这起案件,近几天就将作出判决。但由于这起案件涉及到相声演员李金斗的个人隐私,所以在检察院的起诉书中,都是用李××来代替。朱法官介绍说,法院并不知道,李金斗遭到敲诈勒索已经登报的事。记者在电话中问朱法官,李金斗是否出证,是否证明自己被敲诈勒索80万,以及在长春的一个会馆,朋友给他找一个按摩女,他因为喝多了酒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朱法官表示,她没有核对。”

随后王平称,在此之前刊登的新闻中所说的李金斗遭到“嫖*录像”的敲诈,这些都是未经核实的,连法院都没有做核实,记者怎可能写出那么多“事实”来?这是对李金斗本人不负责任,而且不尊重人的做法。

“我本人感到非常不高兴,心里很不舒服,李金斗对相声界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我们熟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为人谨慎,从来都不可能去那种场合,就算有人邀请的话,他都会想方设法推脱,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再说现在有这么多的高科技,像一些合成的录像带是有可能完成的,而媒体在没有经过核实就确定‘嫖*录像’,这是属于捕风捉影。”

李金斗本人什么时候能站出来澄清这件事?王平表示,这就要看审理的结果。

关键词一:李金斗4月曾在长春报案

关于李金斗的“嫖*录像”是否属实?暂不论真假,但是有一点可信,是李金斗今年4月曾在长春报过案,配合警方,才使敲诈人落网,因长春有记者曾要报道此事,后因种种原因没有报出来,如果按李金斗是于2004年春节出现在长春的话,据当地媒体记者回忆说,这应该属于李金斗私事来长春,如果是参加演出活动的话,像他这样的人物,媒体都会进行采访报道的。

关键词二:并非为主案 仅为牵扯

日前在辽宁葫芦岛市龙岗区法院进行开庭审理的“李金斗嫖*录像案件”并不是主要案件,而主案则是被告人魏东,是原系葫芦岛市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出纳员。主审案件是被告人窃取银行库存款潜逃的案件,而李金斗则是附加案件,因被告人在潜逃时间曾涉嫌敲诈勒索李金斗,在开庭受审时,李金斗本因以一个证人身份来参加开庭,但是因身份特殊,并没有出庭,法庭为保名人隐私,而把李金斗名字改为“李xx”。

其实这场窃取银行案的破案人因是李金斗,是他协助警方把犯罪嫌疑人捕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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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 09: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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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 09: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无聊,转贴人是不是太过于关心此类问题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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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发表于 2005-12-4 22:23:00
以下是引用不明不白在2005-12-2 9:30:00的发言:
很无聊,转贴人是不是太过于关心此类问题了?哈哈!

我想问问这里的斑竹,他这样的回帖合法吗,符合这里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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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4 22: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不明不白在2005-12-2 9:30:00的发言:
很无聊,转贴人是不是太过于关心此类问题了?哈哈!

我问问斑竹,这是不是攻击性的帖子。

朋友你小心了,我可是什么都不在乎的,只要你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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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4 22: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雪松劲风在2005-12-4 22:29:00的发言:

我问问斑竹,这是不是攻击性的帖子。

口气不小哇!不知你是以忆石的斑竹的身份还是以三月风超版的身份在说话?哈,又一次显示出你那不高的水平和无聊的趣味了!请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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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发表于 2006-3-17 1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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