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之风流行,尤以养狗为盛。上自贵妇小姐,下到贫嫂乡姑,或以狗为爱,或以狗为业者比比皆是。大有“昨夜一阵风和雨,清晨醒来遍地狗”之势。 爱狗者当以名贵之狗为首选。但因经济收入相差悬殊,所养之狗的品种也大不相同。只要看狗的价格,就可知主人的身份了。街东头张家的主妇养了一只“京吧”,胖胖的,一身长长的雪白毛毛,一副贵妇人气派(因为是雌的)。西头王家大嫂养了一只叫不上品名的杂种小狗,瘦瘦的,一身短短的花里胡哨的毛毛,还长着几处癞疤,有点像阿Q,一副穷小子模样(因为是雄的)。 京吧叫“丽丽”,杂种叫“强强”。两只狗地位不同,身份不同,所奉行的主义也就不同。丽丽奉行人道主义。她吃比一般人吃的还高级的饭菜,睡的是西梦思高级床,穿特制的华丽服装。尤其让强强羡慕的是她脖子上金灿灿的项圈和通往主人手中的长长的狗链子。强强吃主人剩下的饭菜,住院子里木板草席子搭的不遮风雨的狗窝,脖子上什么“首饰”也没有,浑身光溜溜的。因此他们虽住一条街,可从未交往过。 最最大的不同:丽丽气质高雅,风韵绰约,不要说狗类,就是一般的人类,她都不屑鄙夷。而强强就截然不同了,摇尾乞怜地讨饭吃,阿谀奉承地讨怜悯。人高兴了,给他点施舍,不高兴,则是呵斥甚至是一脚。 所以丽丽奉行是纯粹的人道主义,强强则是纯粹的狗道主义。可是,丽丽毕竟是狗,是狗,就总有狗性在身,无论如何包装,总有暴露的时候。这不,当一场春雨过后,大地放绿的时候,丽丽的春心萌动了。她站在大街的东头,频频地向西 送秋波了。她知道这时候再奉行人道主义是不行了,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够做她的情夫,非找同类不成了。而附近的同类男子只有强强。强强这时也有了变化,虽然他呆头呆脑,但他从丽丽态度的变化上自觉地意识到,自己的角色与以前不一样了。可能用武之时到来,可以奉行狗道主义了。 说来也怪,这时的丽丽看强强,怎么看怎么可爱,甚至一点儿毛病都没有。什么穷呀,脏呀,丑呀,呆呀等缺点,一律看不到了。这时的强强看丽丽,觉得她不过是和自己一样的一只狗而已,完全可以对她执行狗道了。 于是强强就往东挪了几步,丽丽看强强开始行动了,也往西跑了几步。强强一看有门,就再往东。丽丽一看就又往西,一个往东,一个往西,越走越快,最后便跑了起来。不一会儿,他们就在大街的中央聚在一起了。 到了一起,就如同离别好久的恋人,马上亲热起来,先是互相嗅,后来是互相舔,最后是就地滚在一起,欢咬起来。这样嬉戏一阵之后,他们突然静下了,那个狗道主义的最“圣”(注意:不是神圣)的时刻到来了。强强绕到丽丽的身后,丽丽一边伏下前身,一边慢慢的翘起了屁股。 强强刚要冲上去,只听东边一声吆喝:“回来!丽丽。”接着又一连几声。 丽丽正在迷迷糊糊,等待那伟大的时刻,开始不以为然,后来突然意识到是自己的主人在呼叫。她回头看去:主人正气呼呼地跑将过来,口中还骂骂咧咧的:“你这个小死丽丽,去和那个癞皮狗吊膀子,给我回来!” 丽丽有些莫名其妙,从未见过主人发这么大火,正愣着,主人跑了过来,一脚踢向强强。强强嗷叫着一溜风跑去。 丽丽主人抱起丽丽:“你傻了?找野汉子了?” 丽丽眨眨眼,不知主人所云。趁主人冷不防,窜出怀去,就向强强的方向跑去,一边跑,还一边回头瞅主人。好象说:“不要发火,要理解,我去去就来。” 女主人吃不消了。闯进强强主人的家门,大嚷起来。吆喝着,要人家快些把狗弄回来。不然如果将来丽丽下了一窝杂种,惟强强是问。 强强的主人笑呵呵地回答:“我从不管狗事。你要管,你就把强强带回家去一道管吧。” “真不讲人道!”丽丽的主人气急败坏了。 围观的人都一齐哈哈大笑起来。有一位老者说:“嘿嘿,奇怪,狗的事情怎么扯到人道上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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