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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关于"媚雅" 作者:王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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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3 09: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前不久在报纸上看到一篇文章,谈到有关“媚俗”与“媚雅”的问题。作者认为,米兰·昆德拉用出来一个词儿,叫做“媚俗”,是指艺术家为了取悦大众,放弃了艺术的格调。他还说,我们国内有些小玩闹造出个新词“媚雅”,简直不知是什么意思。这个词的意思我倒知道,是指大众受到某些人的蛊惑或者误导,一味追求艺术的格调,也不问问自己是不是消受得了。在这方面我有些经验,都与欣赏音乐有关。高雅音乐格调很高,大概没有疑问。我自己在音乐方面品味很低,乡村音乐还能听得住,再高就受不了。 

大约十年前,我在美国,有一次到波士顿去看个朋友。当时正是盛夏,为了躲塞车,我天不亮就驾车出发,天傍黑时到,找到了朋友,此时他正要出门。他说,离他家不远有个教堂,每晚里面都有免费的高雅音乐会,让我陪他去听。说实在的,我不想去,就推托道:听高雅音乐要西装革履、正襟危坐。我开了一天的车,疲惫不堪,就算了吧。但是他说,这个音乐会比较随便,属大学音乐系师生排演的性质。你进去以后只要不打瞌睡、不中途退场就可。我就去了、到了门口才知道是演奏布鲁克纳的两首交响曲。我的朋友还拉我在第一排正中就座,听这两首曲子——在这里坐着,连打呵欠的机会都没有了。我觉得这两首曲子没咸没谈、没油没盐,演奏员在胡吹、胡拉,指挥先生在胡比画,整个感觉和晕船相仿。天可怜见,我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坐在又热又问的教堂里,只要头沾着点东西,马上就能睡着;但还强撑着,把眼睛瞪得滚圆,从七点撑到了九点半!中间有一段我真恨不能一头碰死算了……布鲁克纳那厮这两首鸟曲,真是没劲透了! 

如前所述,我在古典音乐方面没有修养,所以没有发言权。可能人家布鲁克纳音乐的春风是好的,不入我这俗人的驴耳。但我总觉得,就算是高雅的艺术,也有功力、水平之分,不可以一概而论。总不能一入了高雅的门槛就是无条件的好——如此立论,就是媚雅了。人可以抱定了媚雅的态度,但你的感官马上就有不同意见,给你些罪受…… 

下一个例子我比较有把握——不是我俗,而是表演高雅音乐的人水平低所致。这回是听巴赫的合唱曲,对曲子我没有意见,这可不是崇拜巴赫的大名,是我自己听出来的。这回我对合唱队有点意见。此事的起因是我老婆教了个中文班,班上有个学生是匹兹堡市业余乐团的圆号手,邀我们去听彩排,我们就去了。虽不是正式演出,作为观众却不能马虎,因为根本就没有几个观众。所以我认真打扮起来——穿上三件套的西服。那件衣服的马甲有点瘦,但我老婆说,瘦衣服穿起来精神;所以我把吃牛肉吃胀的肚腩强箍了下去,导致自己的横膈膜上升了一寸,有点透不过气来。就这样来到音乐学院的小礼堂,在前排正中入座。等到幕启,见到合唱队,我就觉得出了误会:合唱队正中站了一位极熟的老太太。我在好几个课里和她同学——此人没有八十,也有七十五——我记得她是受了美国政府一项“老年人重返课堂”项目的资助,书念得不好,但教授总让她及格,我对此倒也没有什么意见。看来她又在音乐系混了一门课,和同学一起来演唱。很不幸的是,人老了,念书的器官会退化,歌唱的器官更会退化,这歌大概也唱不好。但既然来了,就冲这位熟识的老人,也得把这个音乐会听好——我们是有这种媚雅的决心的。说句良心话,业余乐团的水平是可以的,起码没走调;合唱队里领唱的先生水平也很高。及至轮到女声部开唱,那位熟识的老太太按西洋唱法的要求把嘴张圆,放声高歌“亚美路亚”,才半声,眼见得她的假牙就从口中飞了出来,在空中一张一合,做要咬人状,飞过了乐池,飞过我们头顶,落向脑后第三排;耳听得“亚美路亚”变成了一声“噗”!在此庄重的场合,唱着颂圣的歌曲,虽然没假牙口不关风,老太太也不便立即退场,瘪着嘴假作歌唱,其状十分古怪……请相信,我坐在那里很严肃地把这一幕听完了,才微笑着鼓掌。所有狂野粗俗的笑都被我咽到肚子里,结果把内脏都震成了碎片。此后三个月,经常咳出一片肺或是一片肝。但因为当时年轻,身体好,居然也没死。笔者行文至此,就拟结束。我的结论是:媚雅这件事是有的,而且对俗人来说,有更大的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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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3 15: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媚雅"也就是附庸风雅!其实,在有些时候很多人,或者说绝大多数人都会"媚雅"!试想一下,有多少人能真的懂莫扎特,巴赫?!又有多少人真的发自内心的感叹贝多芬这厮写出来的,那些咿咿呀呀,唧唧歪歪的东西好听!

但,为了让别人觉得自己有品位!为了能进入"鸿儒"的行列!也就西装革履,人模狗样的让自己的耳朵受罪了!

"媚俗"相对来说更符合人性!因为,人的内心深处其实是很"俗"的!这也是人的动物本性所决定的!而这些动物本性又是不能摆到台面上的!所以,我们努力的"附庸风雅",把自己的"动物本性"尽可能的隐藏起来!

问题是"本性"这东西是根本不可能改变的,就象我们看到美女,你就会"本性"的多看几眼!看见好吃的东西,不管你怎样的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你肯定会暗暗的淹下几口口水!老祖宗不是给咱说了吗"食色,性也!"这是咱们"本性"!这是咱们真实的"需求"!

经济学不是有一句话吗"需要就有市场"!所以,也就有了很多的被冠以"俗"的文艺形式(比如说,现在东北的变了风格的所谓"二人转"!)和文学作品(比如那些所谓的"情色小说")!当然,这是极端些的例子.就是流行音乐,和一些很传统的艺术形式(比如:相声,小品)也被那些真正的"雅士"认为是"俗不可耐"的!

其实,我觉得"媚雅"和"媚俗"根本就不该被对立起来!它们都是我们的需要.作为现代生活中的一份子,我们理所应当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增加自己的修养.因为,这是文明社会中所必须的!而,我们也没必要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些"俗",感到羞愧!那是我们的"本性",就象我们饿了想吃东西,渴了想喝水一样!

我们完全可以既"媚雅",也"媚俗"!在比较正式的场合,需要我们展示自己光彩的人格魅力,我们"媚雅"!在非正式的场合,我们完全可以放松自己,让自己"媚俗"一下!

我们不是圣贤,不可能总是那么"雅"!我们不是"茹毛饮血"的"初级动物",不能总是那么"俗"!该"雅"的时候就要"雅",该"俗"的时候,你就尽管"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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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3 17: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偶最稀饭看辩论,瞧他们刀枪相见,过瘾哈.

楼下继续,偶作壁上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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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3 17: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不乖鼠在2005-11-3 17:11:00的发言:

偶最稀饭看辩论,瞧他们刀枪相见,过瘾哈.

楼下继续,偶作壁上观...........

辩论?!那有呀!这只是朋友间的探讨而已!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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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3 19: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缘分的天空在2005-11-3 15:15:00的发言:

"媚雅"也就是附庸风雅!其实,在有些时候很多人,或者说绝大多数人都会"媚雅"!试想一下,有多少人能真的懂莫扎特,巴赫?!又有多少人真的发自内心的感叹贝多芬这厮写出来的,那些咿咿呀呀,唧唧歪歪的东西好听!

但,为了让别人觉得自己有品位!为了能进入"鸿儒"的行列!也就西装革履,人模狗样的让自己的耳朵受罪了!

"媚俗"相对来说更符合人性!因为,人的内心深处其实是很"俗"的!这也是人的动物本性所决定的!而这些动物本性又是不能摆到台面上的!所以,我们努力的"附庸风雅",把自己的"动物本性"尽可能的隐藏起来!

问题是"本性"这东西是根本不可能改变的,就象我们看到美女,你就会"本性"的多看几眼!看见好吃的东西,不管你怎样的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你肯定会暗暗的淹下几口口水!老祖宗不是给咱说了吗"食色,性也!"这是咱们"本性"!这是咱们真实的"需求"!

经济学不是有一句话吗"需要就有市场"!所以,也就有了很多的被冠以"俗"的文艺形式(比如说,现在东北的变了风格的所谓"二人转"!)和文学作品(比如那些所谓的"情色小说")!当然,这是极端些的例子.就是流行音乐,和一些很传统的艺术形式(比如:相声,小品)也被那些真正的"雅士"认为是"俗不可耐"的!

其实,我觉得"媚雅"和"媚俗"根本就不该被对立起来!它们都是我们的需要.作为现代生活中的一份子,我们理所应当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增加自己的修养.因为,这是文明社会中所必须的!而,我们也没必要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些"俗",感到羞愧!那是我们的"本性",就象我们饿了想吃东西,渴了想喝水一样!

我们完全可以既"媚雅",也"媚俗"!在比较正式的场合,需要我们展示自己光彩的人格魅力,我们"媚雅"!在非正式的场合,我们完全可以放松自己,让自己"媚俗"一下!

我们不是圣贤,不可能总是那么"雅"!我们不是"茹毛饮血"的"初级动物",不能总是那么"俗"!该"雅"的时候就要"雅",该"俗"的时候,你就尽管"俗"好了!

石头,是很久没看见你正经写点东西了,这东西至少你思考了,有思想性的文字,就值得思索,只是我没权限,.否则,这个跟P虫,我会精了它的.

王小波,我是把他做偶像来看待的.他的笔就如一把利刃,斩杀极尽酣畅之能事.并且他的一贯特立独行也是我偏爱的.最近偶尔翻他的字.,顺手转过一篇,希望能激起三十平湖的死水微澜.石头是第一个响应者,握手顺致快意!

关于"媚雅"和"低俗".最内核的东西不在媚和低的趋炎附势.而在于区分雅与俗的标准化定义.当阳春白雪成为优雅,那不是下里巴人的悲哀.而是惯于仰视者的脖子的悲哀.我比较支持石头的观点.雅与俗不应成为人精神的束缚.况且雅与俗从来就是一个标准极为模糊的概念.就文化意义来看,雅俗是存在内在机制变迁的,尤其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以市场经济的眼光谈俗论雅无异隔靴搔痒,比如,国人对女人美的雅俗之赏,用所谓俗的眼光去定义,更贴近生活的本原,要看外形,看胸,看腰,看臀,所谓的"三围",若要用雅的眼光去定义,就比较复杂一些,标准更含混和模糊,比如,气质,韵致,情调,等等...越是摸棱的审视便更接近雅.象古人对美女的比喻,象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市场经济能那么雅吗?人性的东西,剥离了表皮含情脉脉的面纱,还雅得起来吗?

喜欢探讨的氛围.记得前一段在听雨里,因为星光的闲聊,我还查了不少关于雅俗的资料,空闲了转来讨论讨论.吾生也有涯,吾知也无涯,学而时习之,很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4 6:51: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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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3 20: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缘分的天空在2005-11-3 17:50:00的发言:

辩论?!那有呀!这只是朋友间的探讨而已!呵呵!~

探讨的最高境界不是辩论吗?很多事情本来就是两个方面各有利弊,各有存在市场,也许同一个地点不同时间会有不同的需要,不同地点因为莫种相同的景遇同样会有相同的需求.所以嘛,辩者自得其乐,旁观同样也会乐在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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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3 21: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小巫婆在2005-11-3 19:20:00的发言:

石头,是很久没看见你正经写点东西了,这东西至少你思考了,有思想性的文字,就值得思索,只是我没权限,.否则,这个跟P虫,我会精了它的.

王小波,我是把他做偶像来看待的.他的笔就如一把利刃,斩杀极尽酣畅之能事.并且他的一贯特立独行也是我偏爱的.最近偶尔翻他的字.,顺手转过一篇,希望能激起三十平湖的死水微澜.石头是第一个响应者,握手顺致快意!

关于"媚雅"和"低俗".最内核的东西不在媚和低的趋炎附势.而在于区分雅与俗的标准化定义.当阳春白雪成为优雅,那不是下里巴人的悲哀.而是惯于仰视者的脖子的悲哀.我比较支持石头的观点.雅与俗不应成为人精神的束缚.况且雅与俗从来就是一个标准极为模糊的概念.就文化意义来看,雅俗是内在内在机制的变迁的,尤其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以市场经济的眼光谈俗论雅无异隔靴搔痒,比如,国人对女人美的雅俗之赏,用所谓俗的眼光去定义,更贴近生活的本原,要看外形,看胸,看腰,看臀,若要用雅的眼光去定义,就比较复杂一些,标准更含混和模糊,比如,气质,韵致,情调,等等...越是摸棱的审视便更接近雅.象古人对美女的比喻,象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市场经济能那么雅吗?剥离了人表皮含情脉脉的面纱,人性没了面纱还雅得起来吗?

喜欢探讨的氛围.记得前一段在听雨里,因为星光的闲聊,我还查了不少关于雅俗的资料,空闲了转来讨论讨论.吾生也有涯,吾学也无涯,学而时习之,很好.

我是"缘分的天空"!你怎么把我和"石头"弄混了!我比他帅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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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4 06: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呀,原来我心中的石头一直是...道歉道歉!

缘分天空,就做俺心里的石头吧,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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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4 21: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雅与俗或许如一个硬币的两个表面,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分辩。它们不是父子关系,不是兄弟关系,更不应该是上下级关系。
许多时候,雅似乎比俗要来得高贵、时尚、崇高、典范,但也只是针对不同的人群而言。不同的人对雅与俗的区分、理解和确定的标准各不相同。
媚雅与媚俗,关键是一“媚”字,仅一“媚”事便使雅与俗都显得不太自、和谐和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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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5 09: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小巫婆在2005-11-4 6:44:00的发言:

天呀,原来我心中的石头一直是...道歉道歉!

缘分天空,就做俺心里的石头吧,西西.

连我是谁都弄混了!还记不记得,你还说过要请我吃"蛤儿"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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