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烩面系列3:我的做饭生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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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7 08: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银行工作。当时正赶上本市本行要实现全线联网,通存通兑,所以当年新入行的计算机应用专业的学生,没有一个能留在市行机关的,全部被派往了支行,以充实基层行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力量。唯一的区别是,有人给银行领导打声招呼的,就被留在了市区支行;而没有任何关系的,就被派往了县城支行。

我是外地人,在本市可以说是举目无亲,孤身一人。自然也是被派往县城支行的一员。不过比较幸运的是,我所前往的县城,是离市区最近的一个县城,离市区只有二十公里的路程;而且是该市所辖六县之中唯一一个不属于山区的平原县;而且该县有盐矿,还有几个比较大的县级企业,经济条件较好,相对银行的效益也比较好。

据父亲对我说,他有一个早年间的学生,如今就在这个城市的市委工作;具体是什么职务不太清楚。在我上班一个多月之后,老父亲来看我,带着我进市里去拜访了他一次。他很热情,对父亲也很尊重。然而他却只是市委办公楼上一个普通的文员,并没有什么权势;又说我们银行系统是自上而下垂直管理的,地方政府一般很难插得上手。如果他在市里是一个呼风唤雨有权有势之人,也许银行的高层领导会卖他个面子;但事实上,他虽然在市委工作,其实只是一个无名之辈。

想了想,他说:你不是刚上班么,要不,你不要在银行了,把派遣证改往市劳动局,我在市劳动局还有几个比较要好的朋友,也许他们能帮上忙,在市内找个好点的单位重派?

我想了想,觉得不必。我是个懒散的人,好多时候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动不如一静。何况我觉得银行的工作也不错;虽然是在县城,但各方面条件,总比老家的小村要好得多吧?我并不在乎这个。

父亲当时思想斗争了一阵子。但我对父亲说,他的这个学生,只不过是市委一个普通文员。没听他说,只能把派遣证改往市劳动局而不是人事局?——当时劳动局和人事局是分开着的,转入劳动局的档案,只能是工人或普通职员,一般只能往一些企业、事业单位分派;只有转入人事局的,才是干部,才有可能进入行政部门。如果再转一个企业,那有什么企业有银行这种企业好呢?

父亲听我说得有理,也就没有再说什么。但他一直耿耿于我是工作在县城,而没有进入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我安慰他说,其实我在县城,对我来说并不见得是个坏事。在县支行,我是除了一把手之外唯一的一个全日制本科生,学历最高;但在市里,硕士生都一抓一大把,怎么也显不出我来;从技术上,全县城四家商业银行,只有我和农行的计算机管理员我们两个是正规计算机应用专业的毕业生,在技术上也是权威;但我是刚毕业的学生,虽然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可是没有任何工作经验;也许在这个唯我独尊的地方,就算是没有老虎我猴子称王吧,毕竟我可能有更多的机会来参加实践,学到第一手的本领。是金子在什么地方都会发光。听了我这堆豪言壮语,父亲叹了口气说:你有这样的志气,我很安慰。怪只怪当爸的只是个乡村教师,说到底是个农民,太没本事,也就只好苦了你了。听了这话,我笑了。我跟父亲开玩笑说,你是个乡村教师,培养出我和姐姐两个大学生来;将来我有孩子,我要让他们比我强点,至少上个硕士吧;孩子的孩子再强点,上个博士什么的,出国留洋、当专家做权威也不是没有希望;一代更比一代强吧。人,不就是这样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往上走么?你一辈子生活在山村,我和姐姐如今都混到了县城。谁能说市里、省城、首都、联合国,就不会出现咱们家的人?只不过不是我而己。

父亲听了我这话,也就笑了。但他老人家也明白,我这种说法,只不过是典型的“阿Q”精神,自我安慰罢了。其实在县城工作那几年,我也一直为没有能留在市区工作而耿耿着。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我也一直为回市行工作而努力着。没有人事关系可*,没有经济手段可依,我就只有专注于工作上面。还好,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在父亲患病的前一年,我被市行技术部作为“特别借掉人员”抽回了市行,四个月后正式办理了调动手续。

其实真正回到市行之后,我又特别怀念我在县行的日子。这也许是人的通病,都有这山望着那山高的意思。现在回忆起来,我刚刚去那个县行参加工作的时候,单位里从领导到同事,都对我十分关怀和爱护。报到第一天,行里就在离行最近的一家宾馆里,给我包了一间房,让我暂时先住着;一个月后,也就是我父亲来看我的时候,单位新盖的一个分理处大楼交付使用,一楼是营业大厅,二楼是办公室,三楼还有几间空房,单位领导就让我赶紧去挑一间自己最中意的,然后由办公室派人打扫,由单位出钱给我买了床、买了桌椅板凳,又把多余的单人沙发弄了两个,还配了一张小茶几。更让我感动的是,当时的支行行长、一个六十年代毕业的老本科生,他好象当年也是只身入县城的,可能深悉这种只身生活的苦楚,亲自去我的新居看了一遍,当下指示陪同的办公室主任说:给小伙子弄套灶具么,这样下班有空,他也可以自己做点饭吃。总是在街上买饭吃,费钱不说,吃多了也没有味口,对身体也不好。于是行里又给我买了一套锅碗瓢勺,茶壶茶杯;——当时县城还没有流行液化气,这个市因为产煤,人们普遍烧煤球炉。他们甚至还给我买了三百块煤球,都堆剁在我的住房门前。

就这样,我开始了我参加工作后的自己做饭生涯。这应该是我居家过日子的开端。

学生时代长期的饥饿感,让刚刚参加工作的我,显得特别好吃和能吃。而且那时候,特别爱吃味道香浓的饭菜。我记得我曾经说过,我是有着浓厚的“红烧肉情结”和“油条情结”的;但其实我当时还有两样特别喜欢吃的饭,那就是烩面和焖面。这两样伙食,也是以大油大肉、味香汤浓为特色的。前些天还有同事笑话我,说我喜欢吃的食物,都属于没有“解饥解馋”的级别,不讲究生活质量,不够绿色,不够营养,不够“品位”。我唯有苦笑不言。如果谁经历过几乎顿顿吃不饱的日子,谁都会知道,从普遍性的意义上讲,世间最美的美味儿,其实还是大块肉。

现在回忆起来,我很惊诧自己那时候的“能吃”。刚参加工作那会儿,街上大碗的烩面,我一顿能吃两碗,外加一个烧饼;一元钱六个的蒸馍,我一顿能吃2块钱的,还不算自己炒上一大海碗萝卜片炖肉的菜!

至于自己做饭,我那时候做得最多的是焖面。每天中午下班后,从菜市场路过,买上二元钱的湿面条——大约有2斤多一点;再割个3块钱左右的一块猪肉——大约有半斤左右;当然,还得有5角钱的黄豆芽。回去后把肉洗干净切成肉丝,和黄豆芽一起先轻炒一下,点上水,再把面条铺在上面,盖上锅盖用小火焖。做焖面最难掌握的是火候,中间要不停地续水。水多了,浸着了面条,面条就粘连在一起,入不了味,吃起来就象面疙瘩;水少了,容易干锅,菜和面一起焦在锅上。只有不多不少,正好面熟水干,菜水和着肉香、调料的味道,一起浸入面条中。端下锅,把面条和下面的肉、豆芽菜一起搅拌均匀,软硬适度,干湿合适,浓香扑鼻。我那时用的是一个一边带柄的小炒锅,这些材料做焖面,刚好整整一小锅,连碗都不用使,直接端着锅柄,另一只手拿着筷子,边吃边蹓跶着下楼。

一楼是我们单位那个分理处的营业厅,中午时分往往没有客户,两个漂亮的小储蓄员就坐在柜台里面打瞌睡。我现在很难说得清当时爱端着碗——不对,是端着锅——去那里坐坐,一边吃我的饭,一边跟她们胡说八道地闲扯着,究竟是真的去享受营业厅里的空调,还是去就着她们的秀色下饭。

但那时她们惊诧于我的食量的时候,往往能引起我的得意。据其中一个讲,如果做焖面,她爸、她妈和她三口人,只要一块钱面条就够了,有时候还吃不完,而我一个人就能吃上两块钱的,还有半斤多猪肉!得意完食量之后,就开始得意她们夸我焖面做的好。要知道做焖面是最见厨房火候的饭,一些小饭店的师傅,还常常因为掌握不好,做出来的不是粘了,就是焦了,要不就是夹生。但我经过长期艰苦的锻炼,做出来的焖面色泽纯正,味道淳厚,常常引起她们的食欲,抢过我的筷子夹上两口。这更刺激了我的虚荣心,一边吃饭,一边滔滔不绝地给她们上厨艺课,从焖面、烩面直到烙饼卷大葱,甚至包括炒肉的时候是先浇酱油还是先放盐。

不知道是被我吹晕了,还是真的欣赏我做的焖面的口味儿。那两个小储蓄员当中的一个,后来常常在中午来接班的时候,不在家吃饭,而是买些菜带着来,等我下班回来跟我搭伙。我自己做饭是简单的,做一锅焖面,连汤都不烧,吃完后灌一气凉开水拉倒。但她跟我搭伙却麻烦得多。什么肉丝榨菜汤,木耳鸡蛋汤,莲子汤,甜玉米羹,在她的逼迫之下,我也慢慢地一道道地做了出来。虽然比不上大饭店的师傅,但看起来也象模象样的,味道还算入口。再后来,她的口味儿越来越刁,什么铁锅煎饼,油烙馍,甚至逼我学包香椿饺子。作为回报,她替我洗衣服,打扫房间。还有,就是回家偷她老爸珍藏多年的老酒。

在这之前,我的厨艺虽然有两下子,但花色品种并不多。尤其是做汤,我几乎从来没有尝试过。在她常来跟我搭伙的几个月里,我被逼学会烧的菜和面点,几乎翻了一翻。直到别人给我介绍了女朋友,也就是现在的妻子,她才停止跟我中午搭伙的举动。

再后来,我和妻订了婚。因为常常被叫到她家吃饭,我自己几乎都不怎么开伙了。但说实话,我那时是极不愿意去她家吃饭的。因为虽然每次去她家吃饭,菜都是很丰盛的,可是我呢,却常常不能吃饱——我可不敢放开肚量在她家大吃大喝。比如做焖面吧,她父亲、母亲、她和我,我们四个人,她们却老是只买二块钱的面条——那通常只是我一个人的一顿;所以我只好多喝稀饭来充数。有时候实在忍不住,吃完饭和她一起去上班,前脚跟她分开,我后脚就溜进烩面馆,再下一小碗烩面填一填。

直到结婚后,妻才知道我当时的食量有多大,每次再去她家吃饭,她总是告诉她母亲,无论买馍买面条,总是要比她们预想的翻一倍数量。这在她们家成了习惯,以致于现在我的饭量比以前减了差不多有三分之二,但我去她家吃饭的时候,老岳母还是成大锅地煮。结果往往那一顿要剩下好多。这时候老岳母就会奇怪:咋啦?我今天做的饭不合你口味儿?就吃那一点点?我于是就得慌不迭地声明:哪里啊,是我的饭量大减。我都三十多岁的人了,早就掐饭量了!你当我还是十年前的小伙子啊?一顿能吃一锅的?我说到这里,岳母就开始笑我傻,说我那时候在她家吃了几个月的饭,竟然没有吃饱过!

结婚后,经过我的训练,妻很快地进入了角色,学会了家常厨艺,我渐渐地就不再进厨房了,手艺也就开始慢慢地丢荒。妻却一日比一日进步。现在她所会的饭菜的花样品类,已经远远地超过了当年的我。而我呢,经过近十年的磨砺,我已开始习惯妻做的饭菜的口味。反而对自己烧出来的菜,再也吃不出味道。

在我几续几断的做饭生涯里,我最怀念的还是刚参加工作那阵儿。比起我在大学里自己开伙做饭,我这时候的经济条件大有好转,可以完全随自己的食欲去配备菜谱,而不必总是去菜市场拣最时鲜、最便宜的菜去买,不必顾忌我这样胡吃海喝下去,这个月的生活费够不够开销。比起我结婚之后到现在的日子,我那时候总是有良好的食欲,和旺盛的精力去摆弄菜肴,而不像现在,就算我最喜欢吃的红烧肉放在面前,也只是尝两筷就觉得索然。

不知道将来年老退休之后,我会不会重下厨房。也不知道那时候,我会不会仍然对厨艺一往情深。但根据我自己这两年的感觉,就常常发感慨:无论穷富,有一个好味口总是幸福的事;无论是粗茶淡饭还是山珍海味儿,只要你还有欲望、有精力去厨房打理,那你的生命肯定是充满活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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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7 09: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说一日三餐,可吃了二顿就没了下文。

还好,总算让我等来了。

朴实感人的文字,谁说往事如烟,明明是回味情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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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7 09: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做饭也需要有一定的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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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7 10: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往日的生活如一副图,静静的挂在墙角。偶一撇,回忆迎面袭来丝丝缕缕入人心。

楼主看似平淡的文字娓娓而诉,把判官也引入了那个时代,眼前仿佛看见楼主端着面喝着汤看着柜台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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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7 11: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哥哥,偶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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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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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7 14: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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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7 19: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兄

那么多盐

倒腾点来

放在长江里

告诉我我去接,,,,,,

海风拂发不恨天 一番相思一凄然 天涯路遥银河会 吞下余爱几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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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7 2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驴,做个饭还那么啰嗦,咳咳咳,来一碗尝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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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8 00: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看了结局了嘻。

这样的文章,需要心静时细品。这样的静夜,品美文,还能顺带学几招做饭的手艺呢,一举多得,何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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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8 10: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整个做饭生涯的文字汇总在一个帖子里发出。。。则会更好。。呵呵~

欣赏这样的文字。。。质朴。。真实。。没有虚浮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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