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阳光的大街,并不十分拥挤,左右都是红绿灯,我站在十字路口,车 子的速度很快,这些无思无想的机器,嚣张而又理所当然的占据着城市很大一部分土地,使之显得更加拥挤。
我只得踏上天桥,蹲在栏边的乞丐用听起来并不能引人同情的语气向我伸手乞讨,我将手至上衣中拿出来,在牛仔裤的四个口袋里翻找,最后找到三个响当当的硬币,我想我不能太大方,于是拿起一个硬币,放进了他的瓷碗里,发出清脆的碰击声,他便向我说一大堆祝福的话,虽然他几乎会对每一个经过这里的人这样说,但我依然很开心,这是今天我听到的唯一一句使得我开心的话,又或是我无法再忍受糟糕至极的心情,于是趁此机会让自己开心起来。
天气看起来很不错,但因前些日子阴雨不断的缘故,所以阳光充足却惨白,大片大片的洒在人身上,却汲取不了半分的温暖,我想念起我的城市来,呵,那个城市总不会如此优柔寡断,热的时候连风都是暖烘烘的,空气却不干燥,不需要成天往脸上擦一大堆乱七八糟防晒补水的东西;冷的时候阴刺刺的晃动整个城市,四处都是冰冷的,遮挡了一些露骨的眼神及言语。四季都是轰轰烈烈的变奏。
那部LeicaM6一直放在行李的最底层,原以为自他最爱的物品中带走它,至少是对他生命的一种定格式的怀念,但来到这个城市之后才发现,能“浪费”我的胶卷去留住的东西少之又少,有时想留住的,却等不及我按下快门,于是我踮起脚,轻轻带着留恋与之擦肩而过。
这个城市的一切都云淡风轻,我几乎体验不到四季的变经,晃眼已至十月,我却还没有等到记忆中的夏天,我每天喝许多的白开水或茶,不然皮肤会干燥得皮一块块的往下掉,奇怪是这个天气极好的地方,竟然经常感冒,高烧到意识模糊,心脏一直处于负荷过重的状态,每天吃药,听重金属音乐抑制磨人的安静和衰老。
我本是出来买药的,但我找不着医院、忘了带钱,于是漫无目的的走着,走过了喧嚣,抛开保安疑虑的眼神,走进了一个安静的小区,甚至在浓密的林荫下听到了鸟叫声,我挑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坐在石凳上,后来看不到地上的叶子,再后来也看不到自己的眼了。
一场扑天盖地的火吞噬了整个小区,又或是整个城市,我从炙热中醒来,睁眼看着火光,我可以站在这火中,最后变成一具烧焦了的尸体,不,应该优雅一点吧,变成浴火重生的凤凰,或是幽默一点,是一只扑翅的火鸡,又或九九归一,与大地溶在一起,我吃了这么多年的米饭,比我的身子重了好多倍,最后只能跟母亲说报歉。
可我就在火光中看到了一张脸,我的心情掺拌着喜悲,我终于找到了,霎时明白了前世与今生,于是一颗泪自我的眼眶中流了出来,在还未够重量掉下的时候被他的手抚去了,我想我再也不必承受失去他的痛楚了,丢掉这副疲惫的躯壳,唯一一次,这么的甘心。
一滴冰冷的水落在我伸向他的手上,我一下子睁开眼睛,老天下雨来叫醒我。
于是明白,这样的感觉,只在一个地方找得到,那便是魇。
我的前世今生,我的生于死,凤凰、火鸡都只在这魇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