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到向红是在一个菜市场里,当时我正在挑一捆韭菜,准备晚上叫老婆包顿饺子吃,向红从背后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一回头三秒钟后也认出了她,向红说:真是你呀?我说:好久不见了。我为我们两个人在这么个地点的重逢感动十分的不好意思,于是邀请她到一个可以喝茶的地方聊一聊。
我和向红大概有十年没有见面了,我们原来在同一个单位工作,她大我三岁,她在宣传科当干事,成天忙,但依旧忙不过来,也许是我在全单位的书法比赛中得过奖吧,也许是因为别的原因,总之向红向领导说了说,就把我借调了过来帮忙。起先我跟向红是不熟的,但在一次单位的文艺演出中,她那头黑瀑布似的过肩长发给我留下了非常深的印象。她当时正闹离婚,已经跟丈夫分居了,听我们办公室的老王透露,好象是她丈夫的那个能力有点问题,老王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女人,心眼不坏,就是嘴有些碎,是我们单位的消息灵通人士。而我当时刚从大学里混出来,分到这个单位的调研室,所谓的调研其实就是成天无所事事的坐着,喝茶看报纸,或者到楼下的菜市场买点晚上吃的菜,当然我是不用买菜的,因为我连个女朋友的毛儿还没见影儿呢。自从那次在台上看见向红,我每天的工作除了喝茶看报纸外就又添了一项:想姑娘,所以当向红向领导要求把我调过去的时候,我脑子真的嗡的晕了一下子。
我和向红喝茶的地方没有什么人,里面很清静,我和向红一向都喜欢清静的地方,这样就会没有人来打搅我们的再次意外相逢,我把那捆韭菜放在了远远的墙边,我担心浓重的韭菜味儿会影响我俩之间温馨的情绪。眼前的向红模样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以前的披肩长发现在被挽到了脑后,脸上的皱纹隔着一张桌子我也能隐约的看到,她还是那么白、、、向红说:你还是那么爱吃韭菜呀?我针锋相对的说:你还是那么白,她说:你还是那么坏,我回她:你不就是喜欢我对你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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