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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10年苦心研究,40万元巨额投资,却在成果即将问世之时被几个馋嘴民工毁于一旦。
8日,在北京香山派出所,面对白色编织袋内紫红晶莹的葡萄,北京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葡萄研究园项目研究组组长徐女士痛心不已。而审讯室内4个民工也是一脸沮丧,不停地嘟囔着:“要知道那么贵重,说啥也不敢吃啊。”
据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介绍,这4名男子全是河南籍民工,在香山某建筑工地务工,住在香山脚下。
6日晚,几人商量着弄些水果来吃。其中在林果所当过临时工的李高尚说林果所内种的水果好吃,到那里弄去。当晚,4民工步行近1小时翻墙进入林果所院内,在李高尚的带领下来到葡萄研究园。坐在葡萄架下4民工猛吃一气,临走时几人商量,走了老远的路光吃饱肚子太亏了,得带些回去。
在路边垃圾箱附近李高尚捡了一只编织袋,几个人开始摘葡萄架上的葡萄,然后抬着装满葡萄的编织袋翻墙出来,在回工地的路上却被警察逮个正着。
徐女士闻讯来到派出所,看着一大袋子近百斤葡萄,徐女士眼泪都快下来了。她告诉民警,这些葡萄是林果所投资40万元,历经10年培育研制的新品种,一共种植110株,每株分别编号跟踪研究,品名暂定P—6—2,特点是个大皮薄汁甜无籽,9月份为果实成熟期,对该品种的鉴定、验收也定在今年9月。4民工偷摘了其中20株果实,却导致整个研究链断裂。
目前,李高尚等4民工已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拘留。
■专家说法:怎样处理馋嘴民工?
对馋嘴的民工如何处理呢?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分析说,目前民工只是被拘留,是否逮捕、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值得商榷。
马教授认为,首先民工偷吃时并不知道这些葡萄的价值有多大,按一般葡萄的价值来衡量,民工不会承担刑事意义上的盗窃罪。
从研究所方面来讲,可以追究民工们的民事责任。马怀德说,民工承担的民事责任大小要看双方的过错大小。首先要看研究所是否告知其葡萄的价值,以及研究所有没有采取保卫措施,如果答案均为否的话,民工只能按普通葡萄的价格来赔偿。如果民工知道葡萄的价值,这又带来新的问题:葡萄的价值如何换算成具体的金钱数额,民工拿什么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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