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8 岁那年,认识了他,他21岁。
在那个火红的年代,同学们都到广阔天地里炼红心去了。而我由于有文艺特长,被招进了一家工厂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成了工人阶级的一份子。
他当时在上学,开门办学到了我们厂,接受工人阶级在教育。他们学校来了三个班,住在我们厂当时为了接待越南实习生专门修改的招待所,比我们工厂的宿舍可高级多了。
在迎接他们的联欢晚会上,我认识了他。
当时我是报幕员,他演出天津快板《大寨步步高》。临上场前,在侧幕条后面把口袋里的东西都掏给我。在他钱包透明面那里插了一张他自己的照片,在北戴河的海边,穿着白色的西装。那个时候,全国统一服装,要么军绿,要么灰蓝,身着西装的他英俊潇洒,有几分像徐志摩。(后来才知道他也是把西装穿在里面,照相的时候才露出来。这张照片后来就到了我的手里,至今保存在我们的相册里。)舞台上的他,深蓝色的学生制服,一条发白的劳动布工作裤,配一双白色的回力鞋,充满着青春的气息。随着他精彩的表演,台下掌声四起,我下意识地看了一下节目单,记住了他的名字。
那次联欢会以后,我和他们学校的好几个同学成了朋友,经常在一起玩儿。学会了好多知青歌,他们唱,我记谱。后来他说,非常佩服我,当时就能把谱子记下来。我们在一起打乒乓,打羽毛,看电影……那时我的自行车从来不锁,他们谁去城里下馆子吃饭,随便骑我的车连招呼都不用打。
他三个月的实习结束了,临走的时候,他到我的宿舍和我告别,把剩下的饭票留给了我。我和他握握手,很大方的,朋友式的,没想到他成了我的老公。多少年以后,他才和我说,就是那一握手,让他再也忘不了我,还说当时像过电一样,我的手是那样的绵,那样的柔软……
从那以后,我们开始了长达八年的通信来往。厚厚的书信,两大摞,一直保存着。搬家的时候,他说,这包东西可不能丢。女儿很好奇,想看看我们的情书都怎么写的。没想到,翻了几封很失望,都是毛主席语录。当时,他们学生和我们厂工人搞对象的好几对,都没成,谁也没想到,我们倒成了夫妻,因为那时我们俩没有一点搞对象的迹象,人生就是这样怪。
至今回忆起来,他说地一样看见我,就让他眼前一亮,没想到一个小县城还有这样的女孩子。其实,那时我就穿一身工作服,胳膊下面夹着一个饭盒,一双棕色的丁字皮鞋(那时穿皮鞋的不多),走路很有帅气。他就开始找机会接近我,那时看起来不经意的,却都是他故意的。
一晃嫁给他24年了,认识他32年了。我曾经和婆婆一起生活了12年,连续8年五好家庭,市级文明标兵户,上过报纸,上过电视。每当我们生活中有了坎坷,有了矛盾,总会想起那初识的感觉,总会想起那厚厚的书信,总会想起18岁那年……就有了走下去的勇气!
我18岁那年,认识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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