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这里,收小费似乎还是比较少的,也就没有形成这样的习惯。
在国外,在港澳,特别是服务性行业就设有小费项目。内地游客随团前往港澳游,就明确规定每人要给当地导游20元港币。而在酒楼、旅店,如厕等,虽小费悉随尊便,但内心总有种不畅的感觉。
香港的茶楼除了加收服务费外,也希望你能付出额外小费的,数目当然越多越好了。那次妹夫请我们喝茶,在结帐的时候,本来要找回的二十八块钱,硬是变成一把零碎的硬币由侍应生送来,只见妹夫挥挥手示意不用找了,再看那侍应生即时脸绽欢颜,连说“多谢,欢迎下次光临”!
在大街上,我笑着跟妹妹说,我和妈妈去喝茶,就从来不给小费的。妈妈抢着道:那二十多块钱够我们买5天的《苹果日报》了!虽然因此我们没能听到“多谢,欢迎下次光临”。妹妹赞同地说,对!这是自愿的,本地的阿姨阿婆辈也不会给的,你欢不欢迎他们不是照样天天上茶楼喝茶吗?
外出旅游,常会遇到热心帮你搬运行李、递送毛巾等热情服务,随后也就有索取小费的暗示甚至明示了。记得在泰国旅游将要结束时,当地的随团导游就向我们“宣布”:现在开始给司机和导游小费,这也是对他们的工作的肯定和支持。不管行程是否满意,这样的硬性规定总给人一种强迫的感觉,使兴致勃勃的游客平添了一份尴尬。
毕竟是花了一笔不少数目的金钱去旅游的,应以自愿为主才合理,如果真的有这个需要,为免破坏愉快心情,何不把小费列入旅行团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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