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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30 2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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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见我抢劫妇女都不管,真是窝囊废,你还算个男人?”歹徒抢了一女子的手机后,又将该女子打得满脸是血,这时,一男子路过此地,看到这些却没有制止,没想到,歹徒气焰更嚣张,竟转过头大声挖苦该男子。这是25日发生在四平市铁西区某小区南门前的一幕。
歹徒对这名沉默男子的羞辱和挑衅,经12月27日的《新文化报》报道后,在网民中激起了很大反响。一时间指责这名男子懦弱的评论不绝于耳。本来嘛,在大多数人的价值观中,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一种美德,行侠仗义、护妇卫刍,也是一个男人应尽的职责。对犯罪分子无动于衷,一方面会助长罪犯的嚣张气焰,另一方面也会让受害人伤心。“男人就应该对自己狠一点”,对歹徒更应如此。但是,我认为也没必要对这名“路见不平不出手”男子过多声讨。用一个侠客的标准去要求一名普通男子,勉为其难了。作为一个“男人”,我扪心自问,如果当时路过的那个男人是我,我会怎样?坦率地说,我不会挺身而出,与歹徒作生死搏斗。
该缩手时就缩手,是务实、理智、成熟的体现。都说男人是强者,但这种“强”,是相对于女子而言的。女人可以唱“我不是黄蓉,我不会武功”,我同样也不是郭靖,也不会武功。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我也是一个弱者。就当时形势看,歹徒抢劫的只是财物,并没有伤害到那名女子的生命。面对歹徒的挑衅不予理睬是正确的。万一一时性起,激怒了歹徒,反而容易把事情闹大。歹徒当时虽逃脱了,但有警方的快速反应,他逃了和尚逃不了寺。如果我不分双方力量对比以及场合等因素,与歹徒搏斗,往往歹徒抓不到,自己还要受到伤害。
该缩手时就缩手,是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体现。扶危助弱,锄暴安良,保护社会安宁,是警方的责任。公民有义务协助,但要力所能及。社会分工不同,没有必要个个都出生入死,冲锋陷阵。警察是国家的税收奉养的,那税收里也有我的血汗。我为社会安宁的贡献,已经体现在税收里了。作为一介草根男人,上有老下有小,重任在肩,如果呈一时匹夫之勇,与歹徒拼个你死我活,不仅于事无补,反而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
该缩手是就缩手,是珍爱生命的体现。不与歹徒硬拼,是一种合理的避险。著名学者张中行写过一本书叫《顺生论》,被誉为当代中国的《论语》。书中说,人类乐生,把可以“利生”的一切看作善;人类畏死,把可以“避死”的一切看作善。恋生不是贪生,避死不是怕死。只有小民活好了,这个社会也就安定了。记得二十多年前,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客机上机组乘员勇于跟歹徒作殊死搏斗的英雄事迹报道。那时的舆论导向对这种行为都是大力提倡的。但后来一连了几起因搏斗而机毁人亡的惨案后,国家就不提倡与劫机分子搏斗了。凡遭遇劫机,都要求机组人员采取不抵抗政策。两害相权取其轻。政府以人为本,真正把人的生命、乘客的安全放在第一位上了。这在认识上是一个巨大进步。
暂时的妥协也是一种向邪恶斗争的方式。在与歹徒力量对比明显处于下风的情况下,不做无谓的牺牲,体现的是一个男人的理性。所以,面对歹徒的羞辱,我毫无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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