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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说服罗威参加这次婚礼,我简直快晕过去。一天打四五次电话、大段大段地发表演讲、陈述婚礼对于一个女人的意义犹如一次新生……可他老人家每次都嘿嘿傻笑,指着我的额头说:“新瓶装旧酒、新瓶装旧酒!”
罗威可不是与婚礼无关紧要的配角(要是那样我才不会苦巴巴地求他呢)!他是本次婚礼的男主角,一个不肯赴宴的新郎官。他说婚是为自己结的,一定要秀给别人看吗?
我不同意,坚决地不同意,听不得“素婚主义”这个词。从小就有个情结,要在圣洁的光辉里,听神父的祷词:“无论是疾病还是健康,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无论是在愁苦黯淡的日子里,还是在快乐光明的顺境中,都要相爱,相互照顾,相互尊敬,相互支持,凡事以诚相待,终身相守,至死不渝。”
在大都市里挣扎求生,别的都可以粗糙,惟独婚礼务求精致,亲爱的,请你配合。
结婚那天罗威的表现真是出人意料。当主持人念道“无论是疾病还是健康”,他轻轻地说:“拜托,收那么多钱有点儿创意嘛!”
尴尬、停顿、空白……主持人的尴尬程度不亚于我,不过毕竟是沙场老将,主持人很快带着笑容反守为攻:“有什么更精彩的吗?”
“我可不可以只念给她一个人听呢?”
罗威的这句话显然不符合国情了,大家大老远地跑过来没逼你坦白恋爱史就不错了,你还要偷偷摸摸念誓词?如果不是今天他身份特殊无可替代,肯定会被轰下台去。
“老婆,如果你允许的话……”
“是的,我允许。”
以下是罗威的独白:
在整个地球上,有50多亿人。在这整整50多亿人中,只有其中的一个与我朝夕相处。这个人就是我的妻子,这个妻子将和我住同一所房子,养同一个孩子,使用同一笔钱的同时吃同样的早餐。
别小瞧了我的妻子,在这个世界上的50亿人中,惟有她将和我度过最长也最隐秘的时光。
我能在人群中一眼认出她来,因为她是我的妻子;我也能在危难时认准她会来救我,因为她为我生过孩子。
将来,不管我们俩的工作单位如何不同,上班时间也各有相异,也不管天气是否刮风下雨,下班后,在潮水般的人流中,只有我们两个将回到同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就叫家。这个家只有两个人或三个人,就是我和我的妻子,或者还有孩子。还有两把钥匙,可以开同一扇门。
茫茫人海,芸芸众生,一个人在被称为家的地方等另一个人回来,一等就是几十年。如果有一天,爆发了战争,在逃难的人群中,我的目光将永不离开她。因为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人和人只要稍一疏忽,就会永远分离。
如果有一天,战争结束了,我坐在公路旁,什么期望也没有,只期望能在人海中一眼认出她来。或许她永远不再回来,这样,我将典卖家当去找她,找不到,就不回家。
即使没有发生战争,我也把她当作失散多年后重逢的人看待。
也许婚姻便是一场战争,在这之前,我们失散过,认识的那一天,我们重逢了,多么不容易。然后是回了家,举行婚礼,然后便是寻常日子,一日三餐,生儿育女。
或许没有人知道,但我早已下定了决心:既然她跟了我,就绝不能让她吃亏。
在这个拥挤的人世间,我是她最后的保护神。
长长的一篇,听得我呆了,饭店里很长时间一片安静,忽然有人鼓起掌来,有人在吹口哨,有人说罗威你真牛。他紧紧地抱着我,把头埋进我的婚纱里说,老婆,你要弄清楚啊,为了你我才“淘”来了这段酸话,天哪,一世清誉毁于一旦啊。
我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能同样紧紧地、满怀幸福与感激地拥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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